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10-2021-00139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1〕1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5-28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和连城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1〕178号
2021-05-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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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永定区高头乡、洪山乡、金砂乡和连城县宣和乡、隔川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龙政综〔2020〕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永定区高头乡、洪山乡、金砂乡,设立永定区高头镇、洪山镇、金砂镇;撤销连城县宣和乡、隔川乡,设立连城县宣和镇、隔川镇。上述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不变,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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