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1-0204-2023-00035
发文字号: 闽政办函〔2023〕5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3-12-26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泉南高速公路桐坑互通、福银高速公路高桥互通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23〕59号
2023-12-27 19:49
| | | |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泉南高速公路桐坑互通、福银高速公路高桥互通增设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23〕55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设置“沙县垄东”收费站,泉南高速公路桐坑互通设置“清流温郊”收费站,福银高速公路高桥互通设置“沙县高桥”收费站。收费站建设标准应结合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精神和有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的要求考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