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03-2019-00160
发文字号: 闽政〔2019〕1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12-18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的决定

闽政〔2019〕12号
2019-12-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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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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