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99号

2022-12-07 22:57
| | | |

  根据当前闽侯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疫情形势,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18时起,闽侯县新增划定1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将青口镇东至陈蛟弄8号,西至塔井弄15号,南至陈蛟弄11-12号,北至陈蛟弄2号、塔头弄24号划定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闽侯县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来源: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