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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0号通告

2022-11-1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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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福州高新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03时起,将周边县区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地(东至:乌龙江大道,南至:创新路,西至:创业路,北至:科技一路)划定为疫情防控高风险区。

  以上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近期到过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

来源: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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