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工业企业纾困稳产若干措施》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应对当前疫情影响,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在充分调研、征求各县市区和企业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工信局牵头研究提出《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工业企业纾困稳产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4月15日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若干措施》共三部分8条:
第一部分:畅通供应链方面
针对遭受疫情冲击的供应链,通过支持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支持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和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三条措施力争促进畅通。一是对第二季度内为市域内工业企业采购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二是对上半年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新对接的协作配套,分别按龙头企业采购金额或委托加工费和中小企业销售金额或加工费的1%或2.5%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三是对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按第二季度新增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给予省级资金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可叠加享受省级技改项目奖补或贴息政策。
第二部分:支持企业融资方面
为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纾困稳产,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两条措施。一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在贷款利率基础上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贴息资金“即贷即享”,不需另外申请,具体做法按照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模式执行,同一笔贷款不重复享受有关贴息政策。支持融资贷款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支持泉州企业融资贷款规模不少于20亿元。同时为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并降低担保费率,由市县同级财政对融资担保机构实际收取担保费率与1%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贴。二是第二季度,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市域内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实际帮助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三部分:稳产增效方面
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定运行,全面支持工业企业在疫情过后稳产增效,提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达产增产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三条措施。一是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列入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支持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提款部分,在原基础上再增加1%的贴息支持,对完工投产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奖励比例由原先的5%提高到6%;二是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第二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以上的用电部分,每千瓦时给予0.05元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2021年度“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新投产纳统企业按其第二季度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对经市工信局备案同意,由县(市、区)政府或行业协会举办(含承办)的行业性线下、线上展会,每场展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