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化

——以要素重构接续作答“林改四问”

2025-09-02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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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登良 戴永务

沙县林农洪集体在自家林场管理林下作物。鲍林玲 摄

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合作造林的林木长势良好。黄丹冷 摄

  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聚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深刻提出“林改四问”,即“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在全国率先谋划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20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接续作答“林改四问”,其关键在于推动土地、资本、技术、组织等关键要素的系统性重构与优化配置,破解制约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活森林“四库”多功能价值,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化,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山要怎么分?

以“三权分置”优化土地要素配置

  产权理论认为,清晰的产权界定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便是通过产权制度创新优化林业资源配置。

  在改革初始阶段,“分山到户”的制度设计以权属明晰为导向,从根本上破解了“山权模糊”这一历史性难题,使林农获得了林地的初始产权,极大地激发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林区人口“空心化”现象加剧,林地碎片化问题日益凸显,产权的过度分散导致交易成本上升,林地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制约集体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三权分置”改革通过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结构性分离,使不同权利主体能够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实现权利的差异化行使与林地资源的专业化配置,在保持产权稳定的前提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集体林业生产经营提供制度支撑。

  新征程上,接续回答“山要怎么分”,要以“三权分置”改革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价值增值,为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产权基础。

  一是稳固产权制度根基。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继续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保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关系长期稳定,通过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林农的产权主体地位。

  二是健全林权流转机制。鼓励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进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完善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和价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在林地经营权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补助机制。推广林地“分层确权”模式,推动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有效盘活林下空间。

  三是推动林权流转数智化升级。以数智技术赋能林权流转全流程,健全覆盖全省的林权数字化交易平台。开展集体林权数智化应用场景建设,将不动产登记、经营权流转、融资抵押等功能纳入数智化管理系统,为破解林地碎片化难题提供技术支撑与治理保障。

树要怎么砍?

以“数智赋能”释放技术要素效能

  根据产权理论的“产权权能完整性”分析框架,林木采伐权具有“不完全性”。

  一方面,林农行使采伐权需以获取行政许可为前提,行政审批通过限定采伐时段、蓄积量及作业方式,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林农对采伐条件的决策权,导致使用权能受限。另一方面,采伐后的收益需扣除法定成本,且一些林木禁止商业采伐,造成林农收益权能的部分缺失。此外,采伐需经过申请、公示、现场勘验等多环节手续,事后需按要求更新造林,否则可能额外增加合规成本,凸显采伐权执行成本高的特征。

  这些都将引发林农在营林过程中面临经济效益损失、成熟林因无法及时采伐而形成“资源闲置”等问题。因此,现代林业改革需要突破传统管控思维,引入先进经营理念和数智技术手段,突破林木采伐权的“不完全性”,降低林木采伐成本,推动森林资源的科学利用。

  新征程上,接续回答“树要怎么砍”,要以“数智赋能”释放技术要素效能,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木采伐的精准化管控,为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数智赋能森林可持续经营。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依托数智技术精准优化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动态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推进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构建森林全周期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森林经营全流程可追溯、可调控。鼓励国有林场探索建立近自然经营技术体系,搭建森林精细化管理平台,实现林地管护、病虫害防治、资源清查的智能化运作,促进高质量森林建设。

  二是构建智慧审批与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智能化林木采伐审批体系,综合评估林木生长状况与市场需求变化,实现采伐限额的动态调控。优化升级并推广武平“e林通”平台,在其中集成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核功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采伐申请人信用资质与承诺事项合规性,取消伐区设计、伐前查验等线下程序,简化采伐审批手续。

  三是创新采伐决策与监测技术应用。探索构建采伐模拟系统,通过量化分析不同采伐强度、作业方式对森林生态系统的扰动程度,科学制定林木采伐方案。开展天然林近自然经营和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批准林木采伐试点,借助林木生长模型等工具,精准划定试点区域、测算采伐面积与强度。推广应用邵武市“伐区全周期管理系统”和德化县“无人机+林业”监测模式,提高森林资源监管水平。

钱从哪里来?

以“绿色金融”激发资本要素活力

  产权理论指出,顺畅的产权流转机制是资本高效流动的关键。

  传统林业融资场景中,因缺乏统一规范的林权交易市场,产权流转面临流程烦琐、变现周期长、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导致投资者对林业投资持回避态度。产权本质是包含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多项权能的“权利束”,权能可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分解与重组,进而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但在传统林业融资模式下,林业经营主体多局限于依托“完整产权”(如林木所有权)开展融资,受限于所有权不可分割的制度约束,林业产权的权能拆分与市场化运用空间被压缩,导致融资渠道单一化。因此,破解“钱从哪里来”关键在于突破对传统金融的路径依赖,通过绿色金融工具创新与服务模式重构,建立与林业产权特性相匹配的资本配置机制,推动林权向资本化形态转化,打通“资源—资产—资本”的转化链条,破解林业融资难困境。

  新征程上,接续回答“钱从哪里来”,要以“绿色金融”激发资本要素活力,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山林开发,为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一是深化林权抵质押机制。推动林权抵质押流程的标准化与数字化,简化林农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流程,降低交易成本。突破传统“林地经营权”等单一抵押框架,允许以森林碳汇预期收益、林业经营收益权等作为抵质押物,拓展抵质押物范畴。探索“林权+”组合抵押模式,将林农的信用积分、合作社规模等要素与林权资产捆绑,形成多元化的抵押品组合。

  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基于碳汇权益的绿色信贷产品,如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碳汇基金、碳汇远期合约等。健全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从制发、管理、交易、功能拓展等方面明确“福林票”省级规范,推动“福林票”规范发布、挂牌和交易。

  三是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林权收储担保服务机构,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完善出险林权快速处置机制。加强政银企保合作,降低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物的风险顾虑。同时,建立林权抵押与林业保险联动机制,将火灾、病虫害等风险纳入保险覆盖范围,增强林权抵押的安全性。

单家独户怎么办?

以“协同共治”重塑组织要素结构

  “单家独户”经营林业的核心问题在于林农受限于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约束,难以实现林业规模效益。

  “三权分置”改革通过产权权能的结构化拆分,为推动经营权向林业经营主体集中,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制度基础。但产权理论认为,交易成本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变量,在林权流转实践中,若需与分散的“单家独户”逐一开展协商,将产生高额的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及履约成本,最终导致产权整合陷入“议而不决”的僵局,阻碍规模经营的实现。

  因此,破解“单家独户怎么办”关键在于通过组织创新,将分散的产权整合为可协同利用的规模化资源,推动林农以组织化形式参与规模化经营,提升林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和综合效益。

  新征程上,接续回答“单家独户怎么办”,要以“协同共治”重塑组织要素结构,推动小农户有效衔接大市场,为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培育新型联户经营模式。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和主体复合经营等多式联营。发展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经营,农户间联合经营、委托经营等创新模式。试点推广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模式、龙岩市“共富林场”等典型做法,推动多方主体利益稳固联结与共享共惠。

  二是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共享林业服务中心,提供从劳务到设备、产品、信息的全产业链服务。聚焦林农生产经营全流程,发展森林“保姆站”,提供“保姆式”综合服务。探索开展林业经营订单化服务、“一站式”服务,以模式创新推动社会化服务与林业生产需求的精准对接。健全林业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林权流转服务体系。

  三是坚持市场化经营导向。鼓励各类企业以流转、租赁、合作等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探索“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多元合作模式。培育一批规模效益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业上市企业,引领林业产业向现代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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