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数据驱动,拓展可信数据空间
□杨洁 黄国和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要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科学规划建设大数据平台和网络系统,强化联合指挥和各方协同,切实提高执行力。
福建省立足海丝核心区与数字中国建设源头省份的双重优势,积极探索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路径。2025年4月29日,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可信数据空间分论坛”在福州成功举办,宣告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联盟正式成立。基于实践探索,福建正逐步形成“海丝牵引、闽台融合、山海联动”具地域特色的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核心模式,然而仍面临技术积累不足、制度缺失、生态建设滞后、跨境流通受阻等问题,亟待围绕技术创新、治理机制、生态协同、跨境交流等方面破解数据发展瓶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打造数据共享体系、深化区域合作,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聚力“海丝+数字”技术创新,夯实发展底座
相较于粤港澳、长三角在基础研究与头部企业集聚上的优势,福建R&D经费投入和“双一流”高校及国重平台数量偏少,需扬海丝之长、补“基础”之短,破解数据发展瓶颈。一是以海丝牵引,聚力技术赋能。以福州、厦门为核心,打造隐私计算、区块链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生态。设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隐私计算、区块链、智能合约和数据沙箱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优化资金规模与结构,实施“基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三阶段梯度补贴。发挥福建作为海丝核心区的地缘优势,加强与东南亚、台湾地区在跨境数据流通与隐私保护技术上的合作,吸引国际企业和研究机构落地福建,提升研发与成果转化。二是山海联动,场景驱动创新。在政务服务、跨境贸易、智慧医疗、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推广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技术的应用,积累实践经验,打造典型案例。以福链科技等区块链龙头企业作为标杆,深化“区块链+”模式,用数据技术赋能本土特色产业升级。结合海洋渔业、茶业等特色产业进行创新,如依托漳州智慧渔业中心,搭建省级数据沙箱平台,融合近海生态监测与市场流通数据,利用数字孪生建立大黄鱼“生长—捕捞—销售”全周期模型,为禁渔期监测、养殖密度优化提供支撑。三是闽台融合,筑基强势人才。强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隐私计算等领域的研究,增设学科,培养人才。鼓励福大、厦大等高校进一步增设学科,培养符合数字经济需求的人才以开展前瞻性研究。基于地缘亲缘纽带,利用侨乡及对台优势,通过“柔性引才”吸引海丝沿线及台湾地区高端人才,优化多层级评价机制,构建适配“海丝+数字”发展的人才生态。
◆完善数据治理机制,确立数据共享规则
福建在数据治理上起步良好,已出台了《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等相关政策,但确权授权机制待完善,相较于上海“整体授权+分级管理”的精细化探索,还需突出“闽台融合”等特色,构建高效透明的共享规则体系。一是完善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提升共享效率。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进一步完善三级分置框架,细化数据权属界定,健全数据确权规则,明确分类与权属,探索公共与个人数据“多方共权”模式。可研究借鉴欧盟《数据治理法案》(DGA)中“数据利他主义”理念,探索适应闽台数据共享需求的特殊确权授权机制。二是需要构建闭环机制,激发共享动能。形成“政策引导—标准化建设—激励驱动—试点推广—安全保障”闭环,多措并举提高数据共享意愿。明确数据共享的对象范围、流程和责任分工,以政务数据为突破口,细化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标准化操作流程。试点“数据收益分成”和共享荣誉机制。建立数据共享仲裁与“问责制”。在平潭等对台前沿区域,试点适用于两岸数据流通的争议解决机制,为“闽台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深化“山海联动”生态协同,构建多元化数据生态
福建省数据生态体系的建设尚处于初期,缺乏标杆案例和成熟的运营机制,对比长三角依托“链上长三角”推动多城产业数据协同、粤港澳依托行业联盟构建跨境数据生态,福建需强化“山海联动”,构建省内协同、辐射海丝的多主体生态。第一,山海协同,推进生态建设。总结厦门“石头城”“汽配云”等行业数据集经验,形成标准化模式,向泉州、福州、龙岩等城市推广,实现“山海”数据生态共建共享。借鉴厦门信息集团与中汽科技的汽车产业协同项目经验,实施“一核(厦福)多点”协同策略,建立跨区域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省数字化发展格局。第二,联盟聚力,强化协作机制。建立“政企研”协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开展行业数据共享试点,丰富数据交易品类与场景。立足福建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在农业、跨境电商等领域推动协同生态建设,促进数据市场发展,共享茶叶、水果种植数据,开发防伪溯源服务,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数据协作名片。第三,链网交互,推动行业协作。以重点行业数据共享为切入点,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将数据登记范围从公共数据延伸至企业数据、科研数据等非公共数据领域,构建全类型统一产权登记体系。同时,建立多方协同确权机制,明确跨场景权属规则,运用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固权。此外,推进“链网协同”示范工程(如打通制造业设备数据与物流物联网),实现生产—仓储—运输数据动态匹配,形成“数据驱动—产业协同—技术反哺”循环。
◆加强海丝跨境数据流通,推动全球数据互联互通
数据流通是推动数字建设的关键。当前,福建海关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完善,危险品运输、冷链物流等领域存在监管数据断链,导致关键节点数据缺失,制约智能审单等智能化应用,影响了跨境贸易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效能。福建需发挥海丝核心优势打造区域性国际数据枢纽。第一,建设跨境平台,提升流通效率。参考深圳和上海等地实践,深度融合“智慧海关+单一窗口”,减少企业申报环节。同时在自贸试验区或数字经济重点区域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提供材料受理、业务咨询等服务,助力企业高效、合规实现数据跨境流动。建立跨境数据互信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互信互认问题。同步试点“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采用“智能关锁+电子封识”,实现全程封箱运输,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第二,深化跨境合作机制,打造海丝数据枢纽。利用沿海地缘优势,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建立双边合作机制,制定数据流通互认标准,规范跨境数据流通。依托平潭“对台先行先试”政策,进行多领域试点数据共享,畅通数据要素往来通道,打造面向东南亚的“海丝数据合作平台”;在厦门、泉州、福州试点跨境数据标准对接,逐步推广成熟模式,构建稳定高效的跨境数据合作机制。第三,引领国际数据标准突破,构建全球规则话语权。依托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产品合规审查及价值评估等标准验证工作,推动将厦门“跨境一锁”通关数据模型和平潭片区数据跨境流动一般数据清单机制转化为ISO跨境数据流动国际标准。同步组建国际数据标准化推进联盟,支持高校和企业深度参与ISO等国际组织,重点推进供应链数据治理体系和技术创新标准制定。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将智能制造基金覆盖范围延伸至数据标准化领域,对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企业实施研发费用补贴。探索数据资产入表企业的奖励机制,将其与标准贡献度直接挂钩,以此强化福建在国际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中的规则制定权。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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