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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汇总福建省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ji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显示,我省省级财政透明度蝉联省级政府第7位。
(一)加强解读回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作为增进公众理解支持、促进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手段。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强调,要抓好政策解读、宣传、运用,搭建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桥梁,让企业对政策早知晓、会运用、多受益。省政府办公厅积极拓展重点解读渠道,通过“网、报、台”等途径,以图解等形式发布省政府常务会议、领导活动、重要会议、统计数据,方便群众第一时间理解把握政策走向。2017年“中国福建”门户网站累计发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策解读148条,发布图解46篇,图解省政府常务会议30场,通过《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重点解读53篇;全省各级各部门累计发布政策解读3037条,同比增长10.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正面引导舆论。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01场,同比增长9.0%;举办在线访谈1762期,同比增长53.4%;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6.74万件,同比增长52.8%;解答各类咨询396.9万人次,同比增长17.9%。
(二)注重机制建设。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启动全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7〕79 号),以满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信息需求为导向,初步完成《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表样)》,确定46个公开项目287个公开子项,努力做到要素齐全、格式统一、标准明确。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严谨规范答复形式。2017年全省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9109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55件、诉讼98件、举报投诉15件。
(三)深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整合政府信息资源,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服务便捷高效,成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各级各部门全年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0万条,同比增长28.2%。推进公报上网,提前完成历史公报数字化上网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2017年全省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累计接收送交政府信息15.2万条。
(四)推进培训交流。丰富培训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前实现2018年底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省政府办公厅举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培训工作人员109人次;组织常态化跟班培训,让学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中提升业务水平;派出工作人员赴省直单位和设区市,通过举办政务公开专题讲座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加强工作研讨,指导省直单位及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妥善应对滥用申请权现象及系列敏感申请。2017年全省共举办现场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199期,培训工作人员9054人次,同比增长6.5%。
(五)强化检查监督。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闽政办〔2017〕45号),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细化配套措施,促进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下发《关于政务公开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纳入效能督查范围,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的总权重超过4%。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第三方评估中反馈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地区认真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完善“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策解读发布、统计报送等工作纳入实时在线监察范围,将监察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依据。
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及时发布重要经济数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省财政厅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为平台,按月及时公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并对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全年累计发布财政收支信息845份。省统计局依托统计门户网站,严格按照《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全年发布月度、季度经济数据138条,增加反映经济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等情况的指标数据。省审计厅主动公开了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及解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及解读。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税务、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召开“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近年来中央和我省9条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印和广泛发送《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指南》和《办税服务标准化操作指南》。二是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省财政厅网站设立“政府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专栏,全面公开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涉及收费项目123个,并在省政府网站“价格与收费”专栏中同步公开,做到政府收费一目了然。三是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常态化公示制度,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共取消收费项目11项、降低收费项目21项、拟放开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12项。四是及时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出台《福建省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措施,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五是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及时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费累计收缴金额、养老金累计发放金额及基金结余等情况;省社会保险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和待遇调整情况。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重大项目批复结果、资金安排情况等方面信息248条。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我省异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以及履约等信息89444条。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依托财政部PPP项目库系统,全面公开我省303个PPP项目信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落地项目等信息,并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省发改委及时发布省级PPP项目库清单,向国家发改委报送3批82个PPP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投资规模、合作方式等,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开设“权责清单”专栏,集中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清单合计191张,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2017年共取消46项行政审批事项、13项行政许可事项、34项中介服务事项和18项证明材料,并清理规范4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调整事项均及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健全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有34个省直部门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300多个事项。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公安、人社、交通运输、住建、工商、质监、地税、财政等8个部门自建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用户身份接入,开发拓展便民服务事项入驻栏目,已进驻627个便民服务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3批“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梳理公布事项2725项,其中省级816项,市、县、乡镇三级平均1909项。五是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失效废止情况。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文件清理工作”专栏,集中发布文件清理结果并提供废止或失效文件检索。2017年清理1949-1967年以省政府(省人民委员会)名义制发的文件,对830件文件宣布失效;清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164件。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通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502宗国有产权交易信息。通过“福建国资”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每月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情况,按年度公开省属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及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累计公开企业重要人事变动信息16条。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农产品市场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市场流通信息100多条、农业统计信息140多条、农业物价信息150多条。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农村土地承包、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文件2件,向社会通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12次,让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网站专栏等形式,公开“营改增”相关信息,省地税局网站“税收法规库”栏目公开9篇涉及二手房交易及个人出租不动产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规定,通过中国税务报、福建日报、省地税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发布33篇涉及“营改增”工作进展及成效的宣传报道。建立政府债务限额、发行、期限结构、使用偿还情况公开机制,及时公布政府债务年度规模、各期发行情况,包括额度、期限、利率等信息33份。省财政厅通过“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89家政府、281家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网上全方位公开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共受理申报项目3218项,全部完成形式审查,有3147项进入评审并完成评审工作,1836个项目经研究予以立项。在制定医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时,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医药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2017年先后向企业征求新法规和规范性技术文件意见20多次。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及时转发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有关政策和动态,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举报机制,有效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在全国率先成功进行跨省钢铁产能置换交易,全年发布产能置换有关公告10条。及时发布我省开展2016年钢铁去产能复查工作、2017年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等信息,全年发布我省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动态6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公告2条。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商贸信息公开,2017年发布全省内贸市场统计信息11条、商务部公告45条、贸易救济预警信息1400余条。二是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推动福建省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免费在线公开地方标准1602份;深化企标自我声明公开,我省已有4570家企业声明公开21768项标准,涵盖37322种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关切的产品质量、缺陷产品召回等信息,在省质监局网站公开发布季度抽查、专项抽查、联动抽查情况公告6份,对抽查合格与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全部公开,公开全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12批次3616件;公开发布了3批次公告、42起执法案件信息。三是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侵权假冒案件1639件,已公开“双打”案件信息1046件;全省共查处各类广告案件1060件,公开发布全省广告监测情况通报9期。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上开设“扶贫工作”专栏,及时公开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安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指标和资金安排等信息251条。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126条。三是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灾情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布重大灾害受灾情况。2017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发布减灾救灾工作信息近50条。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公开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省本级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全面公开督察动态、投诉指南、边督察边整改等信息,累计公开信息7000余条。二是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356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19条,公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等相关信息91条。三是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13445条,重点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94770条,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和备案等信息92条。四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设置“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专栏,公布福建9条主要河流概况信息,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媒体宣传、河湖概况等信息,共发布要闻信息28条、政策文件信息21条、媒体信息110条、基层动态信息295条。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指导全省高校向社会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落实《福建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设立“全面改薄”专栏,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二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推行“阳光招生”制度常态化,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办理流程等信息11条。三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药品采购价格信息16643条、医疗服务价格信息2055条。四是抓好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开,每月10日左右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疫情报告查询”“法定传染病疫情”专栏发布上一个月我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谁处罚,谁公开,上级机构汇总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发布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信息3731条,公布49期食品抽检信息、8期药品质量公告、10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布食品抽检信息22000批次、不合格样品信息190批次。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召回等信息,已公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4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5期。三是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每月发布批准上市药品公告信息,按月发布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17年累计发布公告16期。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金融运行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建立辖区银行业舆情监测引导协助机制,针对误读、误解、不实等情况,早介入、早处置、早回应,有效避免负面舆情发酵引发金融风险。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依托“银监会官方网站福建局子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平台,定期统一发布各级监管部门作出的银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已发布行政许可信息579件、行政处罚信息68件。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一是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建设福建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推进房地产交易数据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大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省共检查173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停业整顿103家(暂停网签32家),限期整改374家,立案查处7家,媒体曝光45家。三是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房网上公开工作,全年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5条。四是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开通运行“福建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及“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信息4355条。加强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公开,按季度汇总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供地情况。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福建省地价一张图”相关数据,做好土地出让公告和网上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工作,全年累计发布数据1007条。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每月、每季度公布全省较大事故简况及全省事故统计分析,及时公开事故处置信息,杜绝不实传言和猜疑传播的空间。公布实行挂牌督办的2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并及时跟踪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预防和“黑名单”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发布应急类信息160条,全省各地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35家。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263条,其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90,737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217,52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5,496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省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6,038条,占12.21%;
●机构职能类信息30,076条,占10.19%;
●行政许可类信息28,892条,占9.79%;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309条,占8.92%;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2,235条,占7.54%;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966条,占7.10%;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808条,占6.03%;
●规划计划类信息14,342条,占4.86%;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122条,占3.61%;
●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9630条,占3.12%;
●其他类别信息90,845条,占30.79%。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99,367条,全年访问量2.80亿人次。
●公共查阅场所。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152,144条,接待群众查阅5062人次。
●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全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公开政府信息50,01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0,813条。
●政府公报。省、市各级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704条,全年免费赠阅120万册。
(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统筹运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等形式累计发布政策解读3037条,其中,各级政府解读1333件,各级政府部门解读1704件。
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67,444件,其中各级政府回应52,337件,各级政府部门回应15,107件。
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401场,发布信息444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89场;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762期,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761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83件,其中,各级政府受理申请1836件,各级政府部门受理申请7247件。全省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09件,其中包括部分2016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从提交申请的方式看:
●当面申请1931件,占21.26%;
●网络申请4647件,占51.16%;
●信函传真申请2505件,占27.58%。
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类型看:
●告知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124件,占12.36%;
●同意公开3085件,占33.81%;
●同意部分公开542件,占5.96%;
●不予公开1074件,占8.6%;
●告知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1775件,占19.52%;
●告知政府信息不存在730件,占7.99%;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62件,占5.0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16件,占3.47%。
从不予公开的主要类型看:
●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15件;
●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36件;
●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122件;
●危害“三安全一稳定”不予公开1件;
●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631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型170件。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全省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55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结。行政复议裁决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06件,被依法纠错的49件。
各级法院裁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9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75件,被依法纠错的23件。
全省各级各部门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诉举报15件。
四、不足与改进方向
2017年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诉求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是:“五公开”机制不够健全,注重结果公开,决策、管理等信息公开不足;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有些地方和部门不能合理应对日益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法律风险;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足,兼职多、专职少,人员流动性大等。
2018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完善全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制定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推进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办理,既保护合理公开诉求,又遏制申请权滥用现象;三是优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省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五、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数量自2016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08,263 |
3,115,49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99,367 |
2,925,02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1,704 |
36,900 |
政策解读总数 |
条 |
3,037 |
5,792 |
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总数 |
件 |
67,444 |
111,541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9,083 |
56,07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922 |
24,225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4,644 |
21,126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503 |
10,72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9,109 |
55,91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085 |
32,93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42 |
2,773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074 |
3,098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4,408 |
17,118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55 |
69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98 |
384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15 |
48 |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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