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2010-03-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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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汇总福建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建”(www.fj.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中国福建”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02174,电子信箱:zfxxgk@fujian.gov.cn)。

  一、概述

  一年来,在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896个,实现了省、市、县(区)各专栏的链接,向社会集中、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行政机关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当面、传真、电子邮件、网络、信函等方式申请政府公开信息,逐步形成了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一)全面贯彻《条例》,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1.健全工作机制。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在建立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推动力度,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建立健全监督和保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地设立或指定工作机构,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初步形成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规范。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3个配套制度。不断健全相应的规范。逐步完善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制定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09182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进行检查、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及时公开;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向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促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向“两馆”送交工作;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情况的通报》(闽政办〔2009151号),开展定期检查,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广泛开展培训。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先后举办2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班,共培训省直单位、各市、县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80多名。协助举办2期领导干部重要法规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讨班。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讲座、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97期,参加培训学习人员2.7万多人次,对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成效。

  4.建设查阅场所。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加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公共查阅场所的政府信息量。目前,全省档案馆系统中已有86家档案馆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占各级档案馆总数的92.47%。开发运行“福建省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集中和持续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截至1231日,省直各单位共向省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8974份,电子文本8891份;向省图书馆送交纸质文本6976

  5.丰富公开形式。围绕满足公共需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拓展便民空间。厦门市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将广电网络、移动电视纳入公开平台,整合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旅游电子信息屏”、厦门市民政局“地名查询电子信息屏”为政府信息公开点,并在机场、大酒店、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博物馆等设置100多个电子触摸屏,供市民查阅政府信息。三明市将网站公开功能延伸,利用移动网络建立了民生资讯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福州市人民政府探索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场景式服务网页,充分发挥“12345便民呼叫中心”平台的便民服务优势,为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的服务。省统计局在门户网站设立留言与答复栏目,让公众能直接和工作人员交流获取统计数据和材料,并且做到条条留言有答复有反馈。此外一些乡镇立足乡村实际,突出公开重点内容,拓展公开栏、短信平台等公开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镇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

  6.加强督查调研。省政府办公厅切实履行职责,将督促检查与具体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多次深入市、县(区)和省直部门,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以及年度报告公布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向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不断促进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8月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对我省贯彻实施《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稳步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0939号)精神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创新,转变工作方式,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路子

  1.建立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发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系统”,并在设区市先行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将系统延伸至乡镇一级公开主体,统计数据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季度逐级汇总网上在线统计报送。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定期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及时总结分析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用制度推进工作的做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中,作为综合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工商局采取“三结合”措施,做到日常网络监测和阶段工作考评相结合,开展网络远程监测;指导与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指导各级工商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督查与阶段性重点督查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工商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厦门、泉州、漳州、三明、莆田等5个设区市,省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旅游局等省直部门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制度,省民族宗教厅、环保厅、统计局、人防办等部门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聘请了12位同志为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员,通过建章立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结合职能特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开展“送政策到企业”的活动,对新出台的服务企业、应对经济危机的政府信息及时编制解读材料,省经贸委编印了相关解读手册2万多本,省外经贸厅也编印了相关政策汇编10多期、数万册,将政策和相关解读材料送到企业,方便企业及时掌握理解政策。省财政厅围绕职能特点,突出做好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惠民实事和群众利益攸关的财政政策解读。

  4.拓展工作层面。在做好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其他公开主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订全省供水、公交、燃气三个行业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示范文本,对这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下发了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六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大力开展设区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泉州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通知》,指导督促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以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民生能力。许多单位着力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务公开、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比如,泉州市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数字化、网络化、一体化管理,适时监控,及时公开,增大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裁量零自由”,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省主动公开信息数282966条(包括各级政府主动公开86754条和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962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29637条,占10.4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1000条,占14.49%;规划计划类信息12426条,占4.39%;行政许可类信息23430条,占8.28%;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6059条,占5.6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084条,占3.5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3625条,占4.8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7906条,占9.8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983条,占8.48%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规则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0926号)。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经贸工交、外经贸外事、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闽政文〔200960号)。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2003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 》(闽政文〔2009332号)。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福建省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915号)。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2008年福建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31号)。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200970号)。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省各级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等二级栏目,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4896个。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38665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8.2千万人次。其中,“中国福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74.5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公开。充分发挥《政府公报》的作用,2009年,全省省市两级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6237条。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我省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建设。各级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80688条。

  4)其他形式公开。全省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行政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444场次,其中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47场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6333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42859条。

  如图所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78件(包括省、市、县(区)政府收到的800件和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的4078件)。其中,当面申请的2498件,占51.21%;网上提交申请的1511件,占30.98%;电子邮件申请的253件,占 5.18%;传真申请的291件,占5.97%;信函申请的325件,占6.66%。如图所示: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省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878件,已经依法答复4689件。其中,“同意公开”的3326件,占70.93%:“同意部分公开”的387件,占8.25%;“不予公开”的346件,占 7.38%;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630件,占13.44%。如图所示:

  

  

  其中,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答复属于国家秘密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92件,占26.59%

  2)答复属于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5件,占4.33% 

  (3)答复属于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59件,占17.05% 

  (4)答复属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09件,占31.50%

  5)答复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21件,占6.07% 

  (6)答复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25件,占7.23% 

  (7)答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25件,占7.23%

  (三)咨询情况

  全省累计共有1206121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数197365人次,占16.36%;网上咨询数113788人次,占9.43%;电话咨询数894968人次,占74.21%。如图所示:

  

  

  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公务员考试、劳动社会保障、城区建设规划、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方式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号)的规定,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793.02元,其中检索费82元,邮寄费28元,复印费578.01元,其他收费105.01元。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按规定累计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20006.40元。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省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7件,各部门收到2件。从行政复议案件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城市征地补偿、政府价格管理、企业登记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全省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2件,已按规定办理完毕。

  全省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行政申诉、举报1件,已依法处理完毕并告知申诉人和举报人。

  三、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方向

    在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需不断健全。目前,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继续努力。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方面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仍需丰富。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各级各部门普遍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社区和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0年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重点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四、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09年度

  2003年以来

  累计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282966

  700541

  其中:1.网站专栏公开

  

  238665

  627240

  2.政府公报公开

  

  6237

  15479

  3.报刊广播电视公开

  

  16333

  79541

  4.新闻发布会公开

  

  444

  937

     5.公共查阅场所公开

  

  80688

  384613

   6.其他形式公开

  

  42859

  132002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878

  1025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498

  6884

  2.传真申请数

  

  291

  377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53

  457

  4.网上申请数

  

  1511

  2088

  5.信函申请数

  

  325

  45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689

  1006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6

  820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87

  50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46

  461

  4.其他答复数

  

  630

  899

  行政复议数

  

  9

  21

  行政诉讼数

  

  2

  5

  行政举报、申诉数

  

  1

  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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