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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汇总福建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其余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建”(www.fj.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中国福建”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02174,电子信箱:zfxxgk@fujian.gov.cn)。
一、概 述
《条例》颁布和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认真组织、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取得明显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省政府确定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了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推动力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地设立工作机构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目前,初步形成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省和各市、县(区)确立1-2个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提高和深入发展。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省政府办公厅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对全省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作了统一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框架和要求,各级各部门也结合实际,编制了《目录》和《指南》。同时,按由近及远的原则,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清理300多万份文件,主动公开41.75万条政府信息。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
针对政府信息主要是政府公文类信息的特点,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修改公文办理单为切入点,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实现了信息制作与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省政府办公厅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制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3个配套制度,同时,在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外工作规程的基础上,着重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内部工作流程的完善,制作了10多个格式文本,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从收件、审查、受理、办理、答复到归档各相关环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4553个,访问量约6.7千万人次。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目前,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都已落实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级国家档案局在落实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同时,在全省分布式档案网站基础上开发启用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管理和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省政府公报由半月刊改为旬刊,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发增刊,保证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同时对栏目设置进行改版,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指定的书报亭、书店、邮局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在省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免费提供公众查阅。
(五)扎实开展培训宣传工作
抓住“分类培训、创新方式、持续深入”三个环节,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条例》意识。年初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分别对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全年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00余期,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基本都参加了学习培训。在采取举办讲座、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传统形式组织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优势,开展网络学习培训,全年全省共有14.6万多人参加了网络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12.7万多人考试合格,取得了较好效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200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接受“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条例》主要内容和我省贯彻实施情况与网民进行交流;《条例》正式实施前夕,接受记者采访,在《福建日报》发表答记者问文章。5月1日前夕,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开辟专栏、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进行了集中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六)及时强化指导督促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省政府办公厅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省直单位和设区市政府的指导。先后30余次深入市、县(区)和省直部门,把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与具体指导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级、各部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前夕,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促进和统一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年底,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进行了绩效考核,按照细化的考核指标,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由近及远的原则,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全省共清理了300多万份文件,清理出政府信息79693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17575条,占52.4%;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27475条,占28.54%;不予公开信息数151884条,占19.06%。如图所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省主动公开信息数417575条(其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113354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3042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5929条,占8.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7784条,占13.84%;规划计划类信息15153条,占3.63%;行政许可类信息63777条,占15.2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4097条,占8.1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0409条,占7.2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5201条,占8.4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3052条,占10.3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4587条,占5.8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规则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如《福建省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经贸工交、外经贸外事、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8〕299号)。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2003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通知》(闽政〔2007〕4号)。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河道采砂许可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6〕290号)。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度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政〔2008〕1 号)。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7〕223号)。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2008〕7号)。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信息。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闽政办〔2008〕4号)。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情况。全省各级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意见箱等二级栏目,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4553个,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388575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6.7千万人次。其中,“中国福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91.5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公开情况。全省各级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9242条。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建设。全省向各级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的单位6777个,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03925条。
4. 其他形式公开。全省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493场次,其中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41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63208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89143条。如图所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81件,其中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收到28件;市、县(区)政府收到1191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4162件。
全省各级各部门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的4386件,占81.51%;网上提交申请的577件,占10.72%;电子邮件申请的204件,占3.79%;传真申请的86件,占1.6%;信函申请的128件,占2.38%.如图所示:

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28件申请中,网上申请的19件,占67.86%;信函申请的9件,占32.14%.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省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381件,已经依法答复5380件,正在办理1件。其中,“同意公开”的4879件,占90.69%:“同意部分公开”的117件,占2.17%:“不予公开”的115件,占2.14%;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269件,占5%.如图所示: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答复属于国家秘密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6件,占5.22%.
2.答复属于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23件,占20%.
3.答复属于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6件,占13.91%.
4、答复属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8件,占6.96%.
5.答复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45件,占39.13%.
6.答复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5件,占4.35%.
7、答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等原因不予公开的信息12件,占10.43%.
五、咨询情况
全省共有23134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数66236人次,占28.63%;网上咨询数88187人次,占38.12%;电话咨询数76920人次,占33.25%.如图所示:

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公务员考试、劳动社会保障、城区建设规划、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方式等方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5.2元,其中检索费4.2元,邮寄费1元。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按规定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766元,涉及收费减免人数116人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省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3件,原告撤诉1件,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全省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行政申诉、举报16件,已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并告知申诉人和举报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目前,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建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也需要完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2.工作力度自上而下呈递减趋势。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市、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具体任务方面存在差距。
3.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4.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基层和企业服务意识不够,各级各部门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2009年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健全完善《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2.深化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编写配套的解读材料。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推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形式的研究,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
3.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着重按照提供统一查阅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全面加强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采取组织考试、纳入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挂钩等各种措施保证学习培训的实效。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在各级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强省、市、县(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5.稳步有序推进,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切实抓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推进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城市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社会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探索依托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社区信息设施,建立社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6.强化务实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试点指导和经验总结,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经常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和协调。着重加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和分析,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
九、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没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
|
其中: 1.网站专栏公开 |
条 |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9242 |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 |
条 |
303925 |
4.其他形式公开 |
条 |
152844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5381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4386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86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204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577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28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38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879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17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15 |
|
4.其他答复数 |
条 |
269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3 |
行政举报、申诉数 |
件 |
16 |
全省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12件,其中省政府收到3件,各级各部门收到 9 件,已全部依法办理完毕。 从行政复议案件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城市房屋拆迁、政府价格管理、企业登记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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