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03-3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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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过去一年,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和省长唐登杰同志率先垂范,通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和外交部全球推介活动,宣传福建发展成就,向全球推介高质量、高颜值的新福建。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认真落实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3万条,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24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履行法定职责,提升公开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共福建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强调“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深化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作出了部署。建立福建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工作部署,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理顺工作机制,机构改革后所有设区市政府均明确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考核和评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体系,首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全面客观地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抓好新《条例》贯彻落实。根据新《条例》规定,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查改薄弱环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督促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公开职责。

(三)加强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全省共举办现场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188期,培训工作人员7450人次,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培训省市县三级工作人员145人次。

(四)依法推动信息公开。全省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300条,其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52796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25504条。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共接收3459家单位提供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591条,接待群众查阅12491人次。全省各级各部门根据新《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调整完善工作流程,累计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24件。

二、加强解读回应,主动引导预期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对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做好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要政策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累计发布政策解读3770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带头解读重大政策,各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访、媒体专访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433场,其中省委、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48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70场;举办在线访谈1518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764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在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由牵头起草部门做好舆情风险评估预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回应减税降费、高考综合改革、“非洲猪瘟”疫情等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26.1万件,解答各类咨询414.5万人次,及时办理回复“省长信箱”群众来邮13226件。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平台,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扩大解读覆盖面。探索运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和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和H5页面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省人社厅设计“人社福精灵”卡通形象,用于政策宣传等视频制作,共制作27集“就业政策微课堂”,在“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持续发布,深入浅出讲解福建省就业有关政策,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肯定。省工信厅开通惠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以“一条政策、一张图表、一次扫码”形式推送政策,汇集发布政策文件3600多件,企业月查询超10万次,精准推送信息超25万人次。省公安厅通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矩阵,以图解和动漫形式生动解读《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新规定,浏览量超200万次。

三、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充分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畅通群众网站意见表达渠道,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发布网上调查48期、意见征集39期。每年的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12345平台和信访渠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项目完成情况(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好用好企业直通省长的快速通道“政企直通车”,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通过服务民营企业“三个一百”活动、走访“政企直通车”服务站(点)、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无缝对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掌握政策需求,精准制定政策举措。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公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改革创新亮点和经验、高质量发展成果等方面信息。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定《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公安厅建成全省统一、自动审查、主动公开的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行政处罚法律文书40万余件。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省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211.4万件。

(四)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好专项扶贫工作任务公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广完善“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省级以上22项扶贫(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全程智能化在线监管,群众可通过“福建扶贫”APP及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和电脑网页实时查询扶贫资金补助政策及具体分配发放情况。二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布《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实时发布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定期公布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发布城市固体废物年报,及时公布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信息。三是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和政府债务的公开,公开全省、省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还本付息情况,依法依规披露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发行信息,做好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降费率、政府性收费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向社会公布《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国家部署,取消9项省级相关许可事项审批和承接5项由地方实施事项,公布压减后保留的1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建成开通福建省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各环节“一网通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改革,及时向社会公布改革措施;向社会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统一,不同类型项目审批时间比国家要求大幅压缩;公布省级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收费政策,大力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围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公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年抽查各类企业7万余户,完成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8%,超额完成国家要求,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公开,省、市、县三级4437个部门归集公示各类企业信息9948万多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将严重违法违规的药品生产流通(配送)企业、医保定点机构和药店、医保医师列入医保系统“黑名单”,设置1000多条可疑违规行为识别规则。三是围绕证明事项清理做好公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公布、动态调整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就业方面。制定公开“三年万名青年见习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等相关政策措施;发布“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日”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定期发布《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及企业招聘信息;开展“稳就业八闽行—四进基层五步走”就业政策宣传专项行动;公开《福建省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二是教育方面。推行“阳光招生”常态化制度,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办理流程等;围绕“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重点公示有关政策法规、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展和总体实施情况,公开专项督导有关情况;第一时间解读《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详细介绍我省职业教育总体布局、重点改革任务、发展方向、人才培养、人才待遇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动向;定期向社会发布高校评估报告,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主动公开资助政策范围、条件、标准、办法,2019年惠及学生近10万人三是医疗方面。全面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血站和健康教育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抽检结果,进一步落实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每月10日左右发布上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适时发布传染病防控工作进展和防控知识等信息。四是社会救助与养老方面。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2019年底前全面实行基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文件和救助人次、救助水平、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养老机构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范围及标准、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标准及全省115家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名单。五是征地方面。健全完善“省级征地信息查询平台”,累计公开全省各市、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文件79份,集中公开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批复和“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按季度汇总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供地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六是住房保障方面。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法规、建设计划和分配情况。建设保障房配置信息系统平台,将保障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全部纳入线上管理,全省所有设区市保障房配置都在平台上运行,累计受理保障对象申请9.2万户。

(七)细化财政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规定,修订完善预决算公开模板,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标准体系,公开本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省级政府部门公开省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与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同部署、同监督、同公开。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事前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全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整合关停迁移74个政府网站,完成“中国福建”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制定完善政府网站“读网”和应急保障方案,实现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备案流程及政府网站域名规范清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涉改机构网站的新建、改版、整合、迁移、下线等工作,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网站安全。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出台《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省政府办公厅指导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及时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687个。2019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共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250条,回应各类事项5507次。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全面升级网页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优化版面设计和栏目规划,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坚持移动优先策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官方微信第一时间发布省政府政策文件,在“今日头条”APP上开通头条号,进一步拓展传播渠道。全省公报电子化稳步推进,实现2008年以来省市政府公报全文电子化,极大便利社会公众查阅。省市政府公报(纸质)免费赠阅72.56万册,公开政府信息1394条,其中《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纸质)赠阅发行43.06万册,发布政府信息242条。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在权责清单基础上,省直各部门均按系统编制省、市、县、乡四级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和基本编码信息四统一,集中发布于省网上办事大厅。二是整合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全省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形成了全省行政审批“一张网”,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初步实现全国“一网通办”。三是持续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围绕群众办事“少跑腿、减材料、压时限”目标,省网上办事大厅在技术上提供了信任在先审核在后、材料容缺受理和承诺告知、在线电子证照材料共享、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材料和结果快递等服务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省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闽政通”APP整合政府及第三方可信便民服务事项25类超过700项,聚合支付渠道, 开展便民缴费服务,推进省市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动态调整,提供掌上便民服务,实现全省“一号通认”和“一码通行”。出台《福建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 全面推行“政府做得好不好群众来打分”的“好差评”制度。四是进一步整合提升12345平台。整合各类热线电话到12345平台,平台电话坐席数由195台增至471台;推动12345平台与110平台、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对平台绩效考评突出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9个指标;全省受理群众诉求近252万件,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99.95%,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63%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还不够稳定,新《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还要不断深入。2020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要围绕贯彻新《条例》,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履行公开法定职责;要围绕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和标准指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围绕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闽政通”APP、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办好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等专题专栏,与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链接共享,加大“闽政通”APP手机客户端信息推送力度,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权威信息,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发挥积极作用,更好服务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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