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00-0800-2014-00129
发文字号:闽政文〔2014〕147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4-05-14
有 效 性: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长乐市华伟针织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4〕147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05-27 09:27
| | | |

省海洋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福建省长乐市华伟针织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4〕115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长乐市华伟针织有限公司使用罗源湾南岸大官坂垦区、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临海工业区范围内41.4487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自此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福建省长乐市华伟针织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福建省长乐市华伟针织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1

26°2005.874

119°4308.447

2

26°2003.925

119°4308.671

3

26°2008.217

119°4354.595

4

26°2027.192

119°4352.407

单 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填 海

12341

41.4487

宗 海

12341

41.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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