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送的《关于提请审批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侯政综〔2026〕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及其技术审查意见。
二、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建设征地范围、移民安置任务、规划标准以及补偿投资估算编制的依据和原则等内容。
三、属地政府要根据审定后的《规划大纲》,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项目区社会和谐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