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01-3000-2008-00109
发文字号:闽政办〔2008〕142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2008-07-23
有 效 性:有效 失效 废止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

闽政办〔2008〕142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08-07-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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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国土资厅发[2001]42号
  2、闽政[2002]33号
  3、闽政办[2007]91号
办理条件符合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条件
申报材料

  1、改制批准文件

  2、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3、土地估价报告

  4、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5、处置的申请文件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会签-批准-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7(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受理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受理地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省国土资源厅大楼利用处 
受理时间即时受理
联系方式87660970 
联系人陈小宁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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