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2200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6〕139号

2026-07-2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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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曾祥辉委员

《关于健全文化遗产活化与城乡规划协同机制的提案》(202622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化遗产是城乡空间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当前,我省在推进文化遗产融入城乡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部分区域“重开发、轻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衔接不足;部门数据壁垒尚未打破,常态化协同机制不健全;活化模式较为单一,文化内涵挖掘不深;配套政策供给不足,部分领域监管缺少法治支撑等问题。您提出的五条建议贴合我省工作实际,对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遗产保护与城乡规划深度融合具有很强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吸纳,统筹抓好落地实施。

一、坚持全省“一盘棋”,健全完善顶层规划体系

树立全省一体化统筹思路,推动将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纳入我省“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依托核心文化遗产,串联生态廊道、交通脉络,培育以中心城市为支撑、遗产活化与城乡共荣融合发展示范片区。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常态化巡查、定期评估、整改闭环机制落地见效。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统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资源向遗产富集区域倾斜,实现在保留传统文化风貌基础上,持续改善人居条件,让群众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二、搭建“一张图”底座,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工作机制

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重要契机,组织各地全面开展区域文化遗产资源梳理核查。加快建设省级文化遗产一张图动态资源数据库,实现遗产资源动态更新、精准管控,为规划实施、项目落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持续落实“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将古厝、古街、古树等各类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纳入国土空间管理流程,完善旧城改造、成片土地开发前置考古调查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监管试点,总结推广协同保护工作模式。

三、推行“嵌入式”路径,创新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模式

深入挖掘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海洋文化和朱子文化等地域文脉内涵,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要求深度嵌入城市规划、城市更新和土地出让全流程。加快推进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世界妈祖文化中心等平台落地。推动文化遗产元素“嵌入式”融入城市公园、广场、街道等城乡公共空间。积极培育“文化+旅游”“文化+文创”“文化+康养”新业态,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活化格局。

四、探索“小快灵”立法路径,夯实法治保障支撑

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探索依托“小快灵”立法模式,配合住建部门研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地方性立法工作。推动构建覆盖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农业文化遗产,统筹城乡、地上地下、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域保护体系。进一步厘清各方主体责任,细化保护标准、项目审批流程与法律责任,不断彰显福建地域文化底蕴,持续提升八闽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五、打造“立体化”传播矩阵,强化宣传引导赋能

积极支持并配合省广播影视集团等力量,组织文艺工作者围绕文化遗产活化典型案例、城乡风貌保护、嵌入式融合实践等题材,打造纪录片、影视剧、短视频、公益短片等精品文艺作品,生动讲述福建文化遗产保护故事,不断凝聚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共识,营造遗产活化与城乡规划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破除数据壁垒,形成保护发展合力。跟踪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相关立法调研,完善配套政策文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不断丰富文化遗产宣传载体,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系人:卢绳恩

联系电话:0591-8711814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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