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322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6〕104号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培育我省乡村旅居新业态的提案》(202613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旅厅立足自然生态资源优越、文化底蕴深厚、侨台区位独特等优势,稳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目前全省累计培育创建205个福建省金牌旅游村、102个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64家等级旅游民宿(甲级7家、乙级11家、丙级46家),其中55个村镇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47条线路入选“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漳州南靖县官洋村入选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
今年以来,为推动我省乡村旅居产业发展,省文旅厅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旅居产业发展思路,先后组织赴福州、漳州、莆田、宁德等地开展调研。在前期调研、借鉴云南、贵州等省份的经验做法以及充分吸收委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乡村旅居发展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成立由文旅部门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协同的乡村旅居工作议事小组,统筹协调全省乡村旅居产业发展。制定福建省乡村旅居建设导则、标准、乡村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等标准与指引,鼓励适宜发展旅居产业的重点县编制乡村旅居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覆盖旅居产业发展全流程的标准与政策框架。二是突出旅居产品推介,打造闽韵体验体系。依托福建山海生态与多元文脉,重点打造滨海风情、森林康养、文化沉浸、田园栖居、专项主题五大产品群。深化“旅居+”融合,推出“森呼吸”、非遗工坊、古厝认养等深度体验,将闽派生活具象化。通过标准化打磨产品体系、特色化塑造体验内容、精细化适配游客需求,全面提升闽式旅居产品的吸引力、辨识度与口碑度,构建层次丰富、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闽韵旅居体验产品。三是构建全域宣传矩阵,打响“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品牌。将“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作为“清新福建”品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银发、数字游民、青年创客、侨亲台胞、亲子家庭等重点客群,利用全媒体矩阵,在客源地机场、高铁站、中央商务区及线上平台进行精准营销。引导旅行社及研学机构策划推出旅居主题产品与线路,推动在携程、同程等OTA平台开设“旅居福建”专区。举办“福建乡村旅居季”、“寻找最美山海旅居地”等主题活动和评选。鼓励支持创作反映福建乡村旅居生活的文艺作品、纪录片、短视频,讲好“闽式生活”故事。实施海外侨亲“欢迎回家”计划,鼓励侨胞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来闽体验乡村旅居,提升福建乡村旅居的对外影响力。四是强化运营团队赋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乡村旅居人才培育计划,将旅居管理人才纳入地方人才政策体系。建立“乡村旅居人才库”,将乡村旅居产业所需的旅游规划、文化创意等岗位与专业,纳入省级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经认定符合目录的引进人才,按规定给予连续5年的生活补贴。将台湾乡建乡创人才纳入全省旅居人才库,支持台湾青年在旅居试点村开展“设计+运营”一体化创业。组建“福建乡村旅居产业联盟”,整合景区、民宿、旅行社及侨台资企业资源,推动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培育本土运营团队,依托高技能人才基地开展旅居管家、咨询员等技能培训与大赛,解决“用人难、运营弱”痛点,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五是深化资源盘活机制,构建协同联动发展格局。鼓励和引导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林场以及位于农村的国有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方式,盘活利用闲置住宅、旧校舍、旧厂房、国有林场闲置管护用房、工区等资源,用于发展乡村旅居产业。引导各地探索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设立旅居资产流转专区,促进信息对接与规范交易。打破行政壁垒,推动跨区域资源要素流动与客源互送,构建“线上服务平台+线下服务中心”体系,联动医保、交通等部门完善异地结算与“快进慢游”网络,形成全省“一盘棋”推进态势。
该提案对推进我省乡村旅居产业很有参考价值,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真诚期待贵委继续关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积极为深入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富民强省的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建言献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领导署名:林 宇
联 系 人:邝 婧
联系电话:0591-8750121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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