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2062号提案的答复
闽民老龄函〔2026〕92号
邱诚隆委员:
《关于充分发掘社区教育服务潜能,精准助力老年群体融入现代生活的提案》(第20262062号)收悉。由省教育厅、民政厅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老年教育是老龄事业与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省民政厅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与老年教育融合建设,推动两项事业双向赋能、协同提质。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撑。健全老年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完善老年教育网络,推动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延伸,提供线上线下教育服务。严格落实《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大力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省老龄办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措施》,细化任务举措,明确依托老年大学、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老年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
(二)优化教学资源与服务供给。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发展老年助学服务的通知》,围绕优化教学资源布局、创新课程供给模式、建强专业师资队伍、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塑造特色教育品牌等方面进行系统部署,推动我省优质教育资源向社区基层延伸。同时,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八闽银龄行动”的通知》,广泛招募各级各类学校的退休管理者、教研员、骨干教师等优质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服务,精准帮扶师资、课程资源紧缺的老年大学及社区教育机构。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为抓手,将“为开展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纳入核心创建指标,扎实推进2025—2026年度创建工作。目前,全省累计建成104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此外,推荐厦门老年大学、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年大学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树立我省老年教育行业标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进试点创新与融合发展。探索一系列特色路径,推动老年教育向广覆盖、深融合发展。福州市打造“长者食堂+学堂”服务品牌,实现食堂与学堂功能融合的比例达88%,切实让老年人住在家里、食在社区、学在社区、乐在社区;支持省体育局等单位统筹建设“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立足乡村、社区打造学习、健身、娱乐等“一站式”服务阵地;三明市推动乐龄学堂规范化、可持续运行,目前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推动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开展乡村(社区)的“银杏乐龄学堂”试点建设,方便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您的宝贵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老年助学服务。总结推广福州市“长者食堂+学堂”、三明市“乐龄学堂”建设模式,将教育资源引入更多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深入开展“银龄行动”。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工作者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到各类教育服务活动中,形成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在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的同时,充实基层老年教育师资力量。
(三)引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推动老年大学与养老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引导社会力量开设老年学习点,丰富教学内容,帮助老年人更好适应现代日常生活。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签名:王文才
联 系 人:林 宁
联系电话:0591-87548463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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