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6号建议的答复
闽民养老函〔2026〕72号
郭艳娇代表:
《关于针对独身、独居、无子女人群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第13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立足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家庭结构变迁的现实,深入分析了独身、独居、无子女人群在失能状态下面临的“钱与治疗断裂”“责任与权利断裂”“现实与制度断裂”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建立公共监护机制、完善意定监护制度、赋予基层组织临时代理授权、优化应急医疗及法院应急程序等建议。这些建议切中当前养老服务的短板,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和制度创新价值。我厅对此高度重视,结合近年来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下一步计划,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兜底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 我省已发布《福建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国家16项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至26项,明确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分类保障。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1.5万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二)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应急服务机制。在27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无线定位、安全监测等服务。部分地市已实现社区、110、120、119及近亲属的应急联动,当老年人发生意外时,系统可自动报警并通知社区工作人员先行处置。
(三)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目前正推进“智慧民政”项目建设,将逐步整合民政、卫健、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数据。部分地市已试点“政策主动找人”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并及时对接服务资源。
二、对您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助洁、助浴等服务。推广“食堂+学堂”“近邻+养老”模式,鼓励长者食堂向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综合运用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二)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智慧民政”项目建设,推动民政、卫健、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老年人基本信息库。推行老年人福利补贴“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机制,今年年底前推动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将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人次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余新仁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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