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5号建议的答复
闽民事函〔2026〕65号
方丽云代表:
《强化陆配权益维护,让两岸婚姻成为促进同胞心灵契合的重要纽带》(第18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理念,扎实推进两岸婚姻家庭交流服务工作。2023年9月中央《意见》发布实施以来,我们积极配合民政部在厦门举办第十二届、十三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430余名两岸代表参会;连续三年在平潭举办闽台“山盟海誓”集体婚礼暨婚姻家庭交流活动,260余名闽台嘉宾、新人家庭代表参与;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交流恳谈、结婚登记集体颁证等活动,130余名闽台婚姻家庭代表加入,不断铸牢血脉亲情、增进情感联结、深化文化共鸣。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两岸婚姻家庭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婚姻成为同胞心灵契合的坚实纽带,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搭建多元交流平台,筑牢情感联结纽带。全力协助办好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拓宽普通两岸家庭参与渠道,提升平台交流实效;持续深耕“福遇良缘”集体婚礼品牌,结合传统节日,依托婚俗改革实验区、公园式登记点、户外颁证基地开展特色活动;依托福建特色文化打造婚恋社交场景,为单身台青提供婚恋交友服务,鼓励两岸青年携手参与两岸融合实践。二是深耕文化亲情交流,厚植根脉认同情怀。针对两岸婚姻家庭子女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学交流,增进“台二代”根脉认同与情感归属;发挥闽台同根同源文化优势,组织民俗体验、家风传承等主题活动,邀请“老中青”三代两岸家庭分享融合故事;引导两岸婚姻家庭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基层融合实践,拉紧两岸亲情纽带。三是强化典型宣传引领,助推两岸深度融合。创新“婚俗改革+文旅互动+情感联结”模式,融入“福文化”元素打造正面宣传矩阵;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两岸婚姻家庭扎根福建、创业公益的鲜活案例,增强宣传共鸣度;培育选树家国情怀浓厚、家风优良的两岸婚姻家庭典范,以榜样力量引领文明新风,助力两岸婚姻家庭先融先合。
领导署名:王文才
联 系 人:黄 蕾(社会事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172
福建省民政厅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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