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科教函〔2026〕12号
废止,失效(
吴德烽、李雪、沈灿煌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快厦门绿色航运产业链发展的提案》(2026113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的关注,本提案紧扣我省港口绿色低碳转型实际,精准点出当前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瓶颈,提出的产业发展建议思路清晰、贴合港航发展需求,对我们优化港口绿色发展布局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结合我厅职责及我省交通港航领域现有工作基础与下一步推进计划,现就相关内容专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绿色基础设施滞后”问题的成效
针对提及的清洁动力船舶占比偏低、绿甲醇、绿氨加注设施空白及绿色配套供给不足等基础设施短板,我省港航部门已积极开展多项相关工作,逐步补齐短板:
(一)加快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优化港内清洁运力基础
我省持续推进纯电动、混合动力港作船舶及旅游客船的更新替代,现已建成5艘新能源拖轮(含1艘混合动力、4艘纯电动)。2026年一季度,累计协助船舶靠离泊914艘次,节电80万度,实现减碳460吨,全年预计可削减碳、氮氧化物排放超3000吨;2025年投用的纯电海上旅游客轮,每年减少燃油消耗近250吨,大幅降低海上客运污染排放。通过新增、更新清洁动力船舶,逐步改善港口传统燃油船舶主导的现状。
(二)先行落地成熟绿色燃料加注,搭建基础配套供给体系
对标全国先进港口,我们优先推进生物柴油、LNG加注体系建设。2025年,先后完成国内首单内贸B5生物柴油港作船加注和首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船对船加注,使我省成为国内少数具备保税LNG加注能力的港口,初步搭建起绿色燃料加注基础配套,缓解了船舶清洁能源补给难题。
(三)联动多方主体优化运营机制,拓宽加注服务覆盖范围
联合海事、自贸片区、能源企业组建本土加注运营主体,持续优化加注作业流程,扩大保税LNG加注覆盖船型与航线,推动现有加注业务常态化、规模化运营,为后续拓展绿甲醇、绿氨加注积累运营和安全管理经验。
二、关于“做大绿色服务产业”建议的举措
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设绿色燃料加注码头、打造航运碳回收基地、深化区域产业协同等工作建议,我省交通港航领域将分阶段落地实施,系统壮大绿色航运服务产业:
(一)布局多元加注配套设施,构建全域能源补给网络
以现有生物燃料、LNG加注体系为基础,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中长期绿色燃料设施布局工作方案,推进规划建设专业化绿氨/绿甲醇加注码头与配套加注船舶,致力于构建覆盖内贸、国际远洋航线的全品类清洁能源加注网络。联动制氢、海上风电产业资源,打通“绿电—绿氨/绿甲醇—船舶加注”产业链配套,补齐零碳燃料储运、加注环节的硬件短板,从基础设施层面支撑绿色燃料产业落地。
(二)助力港航绿色金融政策,减轻企业建设运营成本
同步联动金融机构助力落地港航绿色金融产品,依托《厦门市金融支持港航物流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指南》及“港航信易贷”等政策,为加注设施建设、碳回收项目及新能源船舶改造提供低息信贷支持。落实国家设施更新再贷款贴息政策,指导港航企业申报入库,符合条件的绿色船舶、港口设施改造项目可享受1.25%优惠利率,降低绿色服务企业建设运营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
后续,我们将持续聚焦绿色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服务产业提质扩容两大核心方向,跟踪各项工作落地成效。再次感谢对我省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建言,也期盼持续关注我省交通绿色转型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卢 琛
联系电话:0591-8707713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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