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497号提案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121号
陈思文委员:
《关于推动宁德海铁联运提质增效 构建顺畅高效港口集疏运体系的提案》(202614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宁德市港口发展,2025年宁德正式迈入“亿吨大港”时代,港口经济增加值920亿元、同比增长超16%,全市沿海生产性泊位达62个,其中万吨级以上19个,有力支撑了宁德市地方经济发展。您提出推动宁德海铁联运提质增效,构建顺畅高效港口集疏运体系的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宁德市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宁德市港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同您的建议。
目前,省发改委负责统筹全省铁路规划、项目审批、投资计划等行业主管职责;其直属事业单位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具体承担我省铁路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建设协调、运营分析等工作。我厅无铁路建设管理等相关职责,故您提出的“加强对疏港铁路建设期的指导支持”、“牵头明确地方铁路监管责任主体”事宜,建议应由发改部门具体负责。
此外,根据2021年《生态环境部关于<福州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1〕10号),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南部通用码头区(15-21号泊位)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精神,无法新增围填海,生态环境部已取消相关泊位规划。您提出的将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5-17号纳入省港口规划事建议,我厅将结合临港产业和集疏运等发展情况,在《福州港总体规划》下一轮修编时统筹研究。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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