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66号
废止,失效(
雷琴钦代表:
《关于推动三沙港区万吨级码头建设打造高水平海湾经济的建议》(第1464号)由我厅会同宁德市政府、省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霞浦三沙港点位于我省东北部,对台贸易历史悠久,具备对台渔业贸易的传统优势。您的建议对进一步促进三沙港点岸线资源有效利用,填补我省东北部深水港区间隔较远的空白,发挥三沙港点对台贸易优势,服务霞浦县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三沙港点主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兼顾少量对台滚装运输,现有宁德港务有限公司所属通用件杂货码头1个、德孚燃料码头1个及2个成品油码头泊位,岸线已基本开发利用。我厅积极支持三沙港点码头等级提升,推动宁德港务3000吨级码头扩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扩能改造后设计年通过能力125万吨。目前新建码头平台100米段已通过交工验收,正在实施已建平台改造,预计年内建成投用。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将继续支持三沙港区万吨级码头建设,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宁德市、霞浦县开展三沙港点规划调整论证,重点研究在穴仔澳南段新增规划若干万吨级以上泊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将在后续《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修编中统筹研究。二是指导宁德市加快推进三沙港点3000吨级码头扩能改造工程后续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用。同时,宁德市将对三沙港点万吨级码头纳入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调整,预留发展空间;并加快三沙渔港填海竣工验收,推动三沙港点重新列入国家进口冰鲜口岸名单,促进对台经贸、渔港经济与滨海旅游融合发展。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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