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76号
废止,失效(
张春志代表:
《关于支持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枫亭作业点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112号)由我单位会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湄洲湾港总体规划》,秀屿港区枫亭作业点规划3000吨级及以下港口岸线长1.6公里,目前已建有500吨级码头1个,由于福厦高铁湄洲湾跨海大桥建设占据了枫亭原天然习惯航路,建设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枫亭作业点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对带动仙游县产业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
根据莆田市政府协办意见,枫亭作业点码头工程已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航道工程已完成部分航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此外,省发改委明确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枫亭作业点码头及进港航道工程立项审批权限由莆田市发改委负责,涉及省级层面协调事项将继续帮助指导加快推进。同时,我厅支持莆田市与省港航建设发展公司合作,发挥省属国企优势,共同建设运营枫亭作业点,目前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
目前,泉州市政府认为该项目涉及规划冲突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大,本着支持推动项目的原则,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是涉及规划冲突问题,项目回旋水域位于泉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渔业用海区,建议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三是历史遗留用海问题,两地养殖群众之间存在一些历史纠纷,涉及养殖区域征收协调难度较大,建议制定海域征用补偿标准和方案时综合考虑群众保障金、海域施工影响区域、船舶进出等补偿。四是项目施工安全问题,建议对航道走向进一步优化设计,统筹考虑航道标准、LNG管道交叉、生态环境、运营管理、水上水下活动等因素,避免对现有及规划航道造成冲突,尽量减少占用生态红线、少占用泉港的海域,综合考虑整个航线的安全管理。五是应依法开展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并上报省生态厅审查。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积极与莆田市、泉州市沟通对接,推进规划调整、养殖征迁等工作,并在项目立项、港口岸线使用、初步设计审批等方面予以配合协助。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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