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84号
废止,失效(
雷立斌代表:
《关于助力罗源湾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的建议》(第1816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支持罗源湾港区泊位升级扩能改造,提升靠泊能力
罗源湾港区是福州港重点港区,具有优良的建港条件。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罗源湾港区规划以煤炭、矿石等干散货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修造船等功能,北岸规划建设淡头、碧里、牛坑湾以及将军帽共4个作业区。我厅支持罗源湾港区泊位升级扩能改造,推动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并指导将军帽作业区码头业主开展码头扩能改造前期研究。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罗源湾港区码头扩能改造工作,推动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继续服务指导将军帽作业区码头业主推进码头扩能改造前期工作。
二、支持牛坑湾成片开发,助力海上福州建设
牛坑湾作业区规划建设9个5-20万吨级通用泊位,其后方港口物流园区和临港工业区正在填海施工。我厅支持根据经济发展需求适时启动配套码头建设,将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加强指导服务,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三、支持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二期)建设
船舶行业属于严重产能过剩行业,按照现行船舶产业政策,严禁违规新增造船产能。船厂改造提升项目需要书面说明现有产能合规性,并承诺不涉及新建或扩建船台、船坞、不违规扩大产能。建议中“目前福建华东船厂正在推进建设福建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二期),旨在通过技术改造,对原有的9万吨级干船坞进行改建,用于新能源船舶修理及改装”涉及的相关项目,建议由属地政府按照产业政策开展审查,依法依规改建或整改。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服务指导。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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