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6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84号

2026-05-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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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立斌代表:

  《关于助力罗源湾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的建议》(第1816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支持罗源湾港区泊位升级扩能改造,提升靠泊能力

  罗源湾港区是福州港重点港区,具有优良的建港条件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罗源湾港区规划以煤炭、矿石等干散货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修造船等功能北岸规划建设淡头、碧里、牛坑湾以及将军帽共4个作业区支持罗源湾港区泊位升级扩能改造,推动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并指导将军帽作业区码头业主开展码头扩能改造前期研究。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罗源湾港区码头扩能改造工作,推动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继续服务指导将军帽作业区码头业主推进码头扩能改造前期工作。

  二、支持牛坑湾成片开发,助力海上福州建设

  牛坑湾作业区规划建设9个5-20万吨级通用泊位,其后方港口物流园区和临港工业区正在填海施工。我支持根据经济发展需求适时启动配套码头建设,将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加强指导服务,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

  三、支持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二期)建设

  船舶行业属于严重产能过剩行业,按照现行船舶产业政策,严禁违规新增造船产能。船厂改造提升项目需要书面说明现有产能合规性,并承诺不涉及新建或扩建船台、船坞、不违规扩大产能。建议中“目前福建华东船厂正在推进建设福建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二期),旨在通过技术改造,对原有的9万吨级干船坞进行改建,用于新能源船舶修理及改装”涉及的相关项目,建议由属地政府按照产业政策开展审查,依法依规改建或整改。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服务指导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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