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55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95号
夏敢华代表:
《关于支持国家顺昌木竹加工产业示范园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国道G528改线工程由省级主导保障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9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南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南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您所提的国道G528线顺昌县谟武工业园区路段(以下简称“该项目”),已列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该项目的建设改造,有利于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对优化区域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苏区老区振兴发展等具有积极意义,我厅积极支持该项目加快实施。
根据我省普通国省道建设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普通国省道建设的责任主体。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工可”、初设等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南平市、顺昌县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出行需求以及路网布局、建设条件、安全保通等因素,加快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同时,我厅将根据项目前期审批情况,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做好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的沟通对接,积极申报争取交通运输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帮助缓解地方资金筹措难题,推动项目建设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吴智磊
联系电话:0591-8707732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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