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191号提案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6〕42号
罗涛委员:
《关于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融合产业升级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611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我厅认真贯彻省政府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地深入统筹谋划,着力推动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强化产业导入,服务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一是加强组织部署。去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自然资规〔2025〕1号),明确管理要求、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在摸清区域资源禀赋等基础上,优先选择群众意愿高、镇村组织能力强的区域作为实施单元,进行整体规划,系统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产业导入,力争形成良田集中、产业集聚、村庄和生态优美的土地利用格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逐级论证报批后实施。
二是统筹资金投入。闽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金融支持、乡镇或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整合各部门相关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政策银行贷款支持,为全域整治提供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
三是鼓励群众参与。要求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用好村民议事决策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实施方案报批前,须充分征求村集体和群众意见,并按程序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同时,指导各地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新型合作模式,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整合资源共谋发展,推动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
四是强化要素供给。先后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闽自然资发〔2022〕58号)、《关于规范农村一二三产项目和采矿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要求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40号)等文件,明确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范围、报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县(市、区)在明确供地程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规则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股(联营)工作;支持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复合利用。
五是加强技术支撑。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广泛汇聚社会专业智慧,着力提高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的专家教授,积极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谋划、方案编制、项目设计、落地实施、成效评估等各环节,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技术支撑与智库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继续指导各地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与产业结合,进一步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魏延明
联系电话:0591-8766399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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