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31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6〕121号
郑德雄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东礵岛”等无居民海岛开发审批的建议》(第19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滨海旅游发展,积极整合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海洋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做热海洋旅游市场。一是深耕滨海旅游产品体系。整合“1号滨海风景道”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以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等重点旅游海岛为核心,打造海岛美食、水上运动、休闲渔业、家庭亲子、海洋乐园、船艇旅游、海岛探奇、海岛研学等特色产品,重点打造10个海岛旅游目的地,精心策划“山海画廊·福见海岛”追光逐影之旅等一批“游岛玩海”旅游线路。二是健全滨海旅游协同发展机制。成立福建滨海旅游联盟,建立沿海城市海洋旅游发展共商机制。制定《福建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了构建“岛岛联动、岛湾联动、岛岸联动”旅游度假岛链的发展思路,特别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方面,从创新海岛开发利用机制、出台专项审批管理办法、搭建海岛管理综合平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严格规范滨海旅游市场秩序。注重加强赴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的监管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在生态敏感区开展旅游活动监管的通知》,明确严禁旅行社赴无居民海岛违规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通过厅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发布出游提示,提醒游客不要前往无居民海岛旅游,全力筑牢市场秩序与安全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宝贵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宁德市和霞浦县文旅部门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无居民海岛保护开发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布局发展滨海旅游。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有序发展滨海旅游。将海岛旅游写入正在编制的我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海陆资源开发、产业培育、生态建设一体推进,培育厦门、平潭滨海旅游发展城市,重点发展霞浦、连江、东山等一批滨海旅游集聚区,精心策划一批“游海玩岛”旅游线路,培育若干个重大海洋旅游特色品牌。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树立安全文明旅游理念。指导各级文旅部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提醒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赴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树立“安全出行、文明旅游”理念。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和导游依法依规开展旅游活动,严禁组织、招徕游客参与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不得将无居民海岛作为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介。
领导署名:肖长培
联 系 人:孙 皓
联系电话:0591-8767196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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