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2号建议的答复

闽民养老函〔2026〕59号

2026-05-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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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林徽代表

《关于请求在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住宅小区时应落实〈社区养老用房〉的建议》(第160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四同步机制。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纳入新建城区和住宅区规划,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

二、构建社区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服务圈。全省已建成街道(中心城区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嵌入式养老机构104个,推动日间照料、上门照护等服务落地;2025年推进6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将养老托育设施、无障碍环境、全龄友好空间纳入试点评价标准;指导5个国家完整社区试点养老服务设施落地,聚焦“一老一小”,补齐嵌入式服务短板,助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有效缓解家庭照护压力,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三、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助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管理,予以信用加分。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进小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合力推进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住建牵头,会同自然资源、民政、发改等部门,合力推进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专项用于社区养老,布局老幼共享生活空间,夯实代际融合硬件基础。二是持续补齐既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结合城市体检精准排查设施短板,建立住建、发改、民政协同机制,加快推动完整社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社区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引导更多社区不断补齐养老设施短板。三是积极深化“社区+物业+养老”服务供给。落实银发经济发展部署,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居家养老、助残、助浴、助医等服务,完善智慧物业与便民商业设施。鼓励社区与物业共建代际互助场景,打造“物业+养老+托育”联动服务,助力代际友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领导署名:王文才

人:彭贝琳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

  

福建省民政 

2026年5月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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