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74号
废止,失效(
黄福华代表:
《关于甬莞高速榜头互通及接线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113号)由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甬莞高速榜头互通及接线工程,有利于完善高速公路互通功能,对扩大高速公路辐射范围、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具有积极意义。我厅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于2020年会同省发改委将其列为全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首批项目,后续因项目资金筹措困难、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莆田市政府申请将该项目调出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
根据我省高速公路“省市合作,建设以市为主”的建设体制,该项目由莆田市为主负责推进前期和建设工作。目前,莆田市拟将榜头互通改造为全互通,正在开展项目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并已完成三区三线调整工作。我厅将会同省高速集团指导莆田市、仙游县交通运输部门,深化项目工可等前期研究论证,落实项目用地保障,明确筹融资方案。一旦该项目条件成熟,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积极支持莆田市按程序申请重新纳入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项目库并加快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周煜祺
联系电话:0591-8707731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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