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75号
废止,失效(
陈如金代表:
关于在平潭至龙岩高速公路龙岩境内段增设岩山出口的建议》(第1508号)由我厅会同龙岩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平潭至龙岩高速公路龙岩境内段已列入了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的《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属省级高速公路S13平潭-梅州的组成部分。根据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龙岩市正在组织开展平潭至龙岩高速公路龙岩境内段项目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对您提出的在平潭至龙岩高速公路龙岩境内段增设岩山出口的建议,我厅将会同省高指积极指导龙岩市、新罗区,深入开展项目工可方案研究论证工作,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及产业分布、交通流量、建设条件等因素,结合区域路网、互通安全间距、地形地质条件、国土空间规划等具体情况,统筹研究岩山互通设置事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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