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30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79号

2026-05-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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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平代表:

  《关于支持上浦高速参照国高网建设模式纳入省级“统贷统还”范围的建议》(第1830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上浦高速(福建段)项目已列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的《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属省级高速公路S89上饶至松溪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两通工程”重点项目,目前江西段已建成通车。

  我厅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上浦高速(福建段)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采用政府收费(还债)、省市合作模式建设,省市股比为省级51%、南平49%。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工可、初步设计、用地预审均已批复,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挂网招标,预计2026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

  我厅、省高指将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指导支持南平市、浦城县,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政策,做好项目筹融资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拼盘,推动项目按既定计划开工建设,早日建成通车,尽早发挥闽赣重要省际通道作用。

  此外,根据我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统贷统还”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规定,将支持上浦高速(福建段)相应纳入省本级“统贷统还”范围。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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