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72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6〕98号
周春海代表:
《关于支持<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规范>申报国家级标准的建议》(第1872号)由我单位会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重视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化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组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包括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在内的文化遗产、旅游业态等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化工作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二是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制修订。完成《海峡两岸共通 妈祖祭典》等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标准研制工作,2026年第二批新增立项4个非遗领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三是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指导工作。指导屏南县木拱廊桥保护协会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材料,该标准计划目前已顺利通过审核正式立项。
您提出的支持《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规范》申报国家级标准的建议,对加强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保护传承很有意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省地方标准研制工作。依托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沟通屏南县木拱廊桥保护协会,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审核和指导,力求高标准完成省地方标准研制工作,为申报国家标准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指导《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规范》国家标准申报工作。选派熟悉业务的骨干,指导屏南县等部门做好国家标准申报前的可行性研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协助对接全国文化艺术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4),尽快提出国家标准立项申请。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 系 人:郭淑贞
联系电话:8711812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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