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闽工信建议〔2026〕102号
莫彩华代表:
《关于加大对县域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的建议》(第138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县域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关心,该建议由我厅和省财政厅、发改委分办。现根据我厅职能,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省工信厅立足县域制造业发展需求,支持地方政府、园区、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助力县域产业发展。
(一)启动首批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落实《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出台《福建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规范平台认定管理。在摸底全省已建、在建、拟建制造业中试平台的基础上,择优认定,2025年首批认定14个、培育15个,覆盖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纺织鞋服、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
(二)加大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在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上发布推介29个中试平台服务资源目录,推动中试资源开放共享、高效利用。建立行业处室挂钩机制,分行业推进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达标建设和提效升级,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地方加强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导漳州市工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漳州市化工医药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三明清流与上海交大合作建设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南平浦城兽药生物发酵与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等一批县域重点制造业中试平台入驻项目签约。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推动县域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地方出台专项管理办法。鼓励三明市借鉴漳州市做法,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举措,推进化工中试基地建设。我厅将视各地政策试行情况,在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化工园区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推动出台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
(二)开展中试服务供需对接活动。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企业需求,组织制造业中试服务供需对接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沿海成熟的中试力量通过结对帮扶、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山区县延伸。鼓励地方政府、园区、企业与平台签订中试合作协议,购买中试服务,助力县域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三)加大中试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加强基础建设和设备投入,支持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项目融资支持。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对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实施的中试项目单列支持,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陈建业
联 系 人:陈 梅
联系电话:0591-878169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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