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18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6〕74号
杨冰代表:
《关于打造“福文化”旅居品牌,构建高品质旅居目的地的建议》(第17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强化旅居产业制度设计、深化资源整合打造旅居品牌、完善机制保障等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动发展旅居产业提供了很好的建议。
近年来,省文旅厅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为乡村旅居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省累计培育创建205个福建省金牌旅游村、102个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其中55个村镇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47条线路入选“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漳州南靖县官洋村入选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202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4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0%;乡村游客旅游花费1159.92亿元,增长10.3%,人均花费477元,增长0.3%。全省已培育等级旅游民宿64家,其中甲级7家、乙级11家、丙级46家,民宿从业人员超8.6万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健全,常态化开展“周末戏相逢”“戏曲进乡村”“春燕行动——福建乡村音乐会”“村晚”等乡村惠民活动品牌,年演出不少于3000场,丰富了乡村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也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发展旅居新业态。例如:武平县聚力打造“主客共享·舒适温暖”旅居城市;武夷山市结合“武夷百村”“中国武夷山森林康养小镇项目”项目,推出“康养+乡村振兴”计划;周宁县以“24℃康养空间”文旅品牌为核心推动乡村旅居产业发展,暑期避暑旅游酒店民宿入住率超95%;霞浦推出“摄影+旅居”,屏南以“古村+艺术旅居”为发展特色;平潭发展“海岛+侨台旅居”,等等。
今年以来,为推动旅居产业发展,厅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旅居产业发展思路,先后组织赴福州、漳州、莆田、宁德等地开展调研,实地摸排和收集相关优秀案例和有关政策,撰写乡村旅游调研报告,配合省政协开展“培育乡村旅居产业新新业态,助力打造县域富民产业”专题协商。研究出台《“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乡村旅居发展实施方案(初稿)》邀请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教育厅等15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会,研究讨论下一步推动乡村旅居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牵头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议事小组,统筹各部门已有的政策、资金、项目,于年底前联合多部门出台推动乡村旅居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或者导则,共同推动福建乡村旅居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厅在优化产品供给、规范行业标准、塑造整体品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将积极联动各厅局在资金、人才、用地用房等要素上为乡村旅居产业赋能。
一是优化产品供给。我厅将充分利用我省丰富多元的乡村旅游资源,因地制宜整合开发滨海风情、山林康养、文化沉浸、田园栖居及专项主题旅居等产品群,打造“闽韵悠长、体验多元”的产品体系,有效优化产品供给,吸引更多外来人口来闽旅居;同时,紧密衔接“两区引领、三带支撑、五圈联动”的文旅发展总体格局,优化完善乡村旅居空间架构;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提升,以乡村旅居重点村镇、精品旅居位为基础,以试点县域为引领,逐步形成片区化、组团化的乡村旅居发展格局。
二是引导行业规范。我厅将尽快制定出台旅居相关导则、正负面清单,实行乡村旅居等级认定管理,培育打造一批等级旅居地,促进旅居产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完善“主客共享、便捷优质”的服务配套,推动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打通旅居目的地“最后一公里”,构建“线上服务平台+线下服务中心”结合的旅居生活服务体系,全方位保障游客旅居生活需求,争取让旅居游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以舒适的“闽式生活”体验吸引游客“住下来、融进去”。
三是强化市场培育。计划推出全省统一的“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品牌,作为“清新福建”“福文化”品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省联动的整体策划与宣传营销,结合“清新福建 闽式生活”文旅消费主题年活动,创新“旅居+”消费产品,植入“闽式生活”消费新场景,培育文旅消费新热点,释放旅居消费潜力。探索组建“福建乡村旅居产业联盟”,整合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旅行社及侨资、台资企业资源,推动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聚焦旅居客群多样化、高品质需求,推动住宿业转型升级,构建旅居餐饮、文创、医养等多元化特色旅居体系,延伸旅居产业链条。
领导署名:林 宇
联 系 人:邝 婧
联系电话:0591—8750121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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