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函〔2026〕26号
废止,失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2026300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政策。全面执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推动各地市健全完善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予以补亏,形成长效机制。围绕进站、购票、候车、乘车等环节,广泛在客运站场设置优先窗口、专用通道。二是持续完善无障碍设施。全省67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21 个港口客运站、166个城市轨道交通车站、262 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130个重点公交站完成适老化改造,购置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1437辆。三是大力推进无障碍服务。全省地铁开通出行“爱心预约”服务,所有公交及地铁车厢均设有爱心专座,到站、发车均采用“语音+字幕”双重提示。全省累计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55条。
下阶段,我厅将认真吸收委员的意见建议,会同住建等部门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督促各地在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时,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因地制宜推进已建成交通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完善无障碍标志标识,构建无障碍出行环境。二是压紧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既有无障碍设施专项排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害的设施设备,重点解决盲道阻断、电梯停用等问题,确保无障碍设施设备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强化与住建、残联等部门联动协作,及时掌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新要求,积极争取在人员培训、资金保障、政策倾斜给予支持,共同打造良好的无障碍出行环境。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庄伟琪
联系电话:0591-8707738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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