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函〔2026〕43号
废止,失效(
省工信厅:
《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的提案》(20261465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电动船舶推广应用工作,通过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激励、拓展应用场景等举措,助推我省电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推动各地市结合实际建设电动船舶充电基础设施,全省港区共有充换电站15座118个充电桩,非港区配有充电桩16个。政策支持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内河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按每总吨2200元、沿海船舶每总吨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2026年3艘船舶申报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补贴,合计约263万元。场景应用方面,积极鼓励并引导在交通运输各领域推广使用电动船舶。目前,全省有41艘电动船舶投入应用,其中水路运输市场营运电动船舶26艘(客运25艘、货运1艘),渡运电动渡船8艘,港区内使用电动拖船7艘。
下一步,我厅将用好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航运企业推广应用电动船舶。同时,积极推进码头岸电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助力我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张济华
联系电话:0591-87078007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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