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文旅建议〔2026〕41号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许曼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平区“影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4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文旅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影视+文旅”融合发展。立足福建文旅资源禀赋,整合热门影视剧取景地,开发“跟着影视游福建”系列产品,策划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影视主题旅游线路。开展“清新福建·荣耀之旅”主题活动,创新打造2条“跟着影视去旅行”荣耀之旅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指导福州市推出“沉默的荣耀·不沉默的精神”主题红色研学产品,扩大文旅宣传,弘扬红色精神。
许曼代表提出的“建议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等省直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将延平区纳入影视基地打造范围和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发展规划及‘拍在福建’品牌升级行动计划”,对推动“影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启示意义,我厅将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借鉴吸收,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落实省两办《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加强统筹指导,持续推动延平区“影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品供给能力。
二、深入实施2026“清新福建·闽式生活”文旅消费主题年,集聚优势资源,指导延平区持续推出影视旅游精品路线,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
三、支持延平区“影视+文旅”产业发展布局纳入《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协同推进,助力“影视+文旅”产业不断壮大。
领导署名:林守钦
联 系 人:叶恺昱
联系电话:0591-8767005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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