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0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交运函〔2026〕18号

2026-04-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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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

  陈如金代表提出的《关于系统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第150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会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运营休息场所,有力保障网约车司机生产经营,为网约车行车安全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持续推进“十城百站、万车万人”工程,全省累计建成出租汽车司机服务站300个,每月服务车辆6.5万辆次以上、覆盖司机8万人次以上,着力缓解司机停车难、休息难等问题。二是会同省总工会指导福州举办滴滴出行全国首场省域司企协商恳谈会,组织平台企业与司机代表围绕权益保护、派单规则等关键议题充分协商,从机制上保障司机话语权。三是联合省人社厅印发《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曹操出行滴滴出行两个网约车平台纳入试点范围,并督促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按时足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做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下阶段,我厅将认真吸收陈如金代表的意见建议,会同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网约车司机关心关爱,促进司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一是压紧压实网约车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统筹做好司机的教育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二是加大网约车司机关心关爱,会同工会等部门持续开展防暑降温慰问、疗休养等活动,增强司机群体职业归属感。三是督促网约车平台强化教育警示,通过线下服务场所、线上安全课程、日常安全教育等途径,不断增强网约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庄伟琪

  联系电话:0591-8707738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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