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37号
废止,失效(
省发改委:
张桂琴代表提出的《关于漳平市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的建议》(第1774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赞同代表提出的推进龙岩至平潭高速公路龙岩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该项目已列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属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编号S13)。该项目的实施是落实我省“211交通圈”中“各设区市间2小时通达”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促进龙岩漳平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龙岩老区苏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省高速公路“省市合作,建设以市为主”的建设体制,该项目由龙岩市为主负责推进前期和建设工作。目前,龙岩市正在组织开展项目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我厅正会同省高指积极指导龙岩市、漳平市结合“十五五”高速公路规划,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资金筹措能力以及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进一步深化项目路线走向方案、筹融资模式等研究论证,加快推进项目工可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具备开工条件。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省政府部门
市、县(区)
国务院部门
中央驻闽机构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返回顶部


闽政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