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1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41号

2026-04-1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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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恒代表:

  《关于统筹福州港松下港区建设 全面提升中印尼“两国双园”港口物流能级的建议》(第1371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厅职能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福州港松下港区是我省大宗干散货和粮食专业化运输的重点港区,也是国家级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的港口枢纽,港区辐射范围广、对区域经济贡献作用大,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中承担枢纽功能。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深化中印尼产能合作、推动福州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厅积极支持福州港松下港区建设,在部省联合批复的《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中明确港区定位和发展重点,并推动建成山前18-19号泊位、牛头湾12-13号泊位等一批港航项目。目前,松下港区已建成生产性泊位10个,现有福清湾深水航道二期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2025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884万吨,有力支撑了福州新区粮油加工、钢铁冶金等产业集群的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松下港区建设支持力度,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汇报,争取将松下港区纳入部水运“十五五”规划重要港区名单。同时,积极配合发改部门,推动深水泊位建设、疏港铁路建设、智慧港口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层面政策、资金等层面的支持,助力将松下港区打造为中印尼“两国双园”的核心物流枢纽。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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