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41号
废止,失效(
郑恒代表:
《关于统筹福州港松下港区建设 全面提升中印尼“两国双园”港口物流能级的建议》(第1371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厅职能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福州港松下港区是我省大宗干散货和粮食专业化运输的重点港区,也是国家级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的港口枢纽,港区辐射范围广、对区域经济贡献作用大,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中承担枢纽功能。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深化中印尼产能合作、推动福州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厅积极支持福州港松下港区建设,在部省联合批复的《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中明确港区定位和发展重点,并推动建成山前18-19号泊位、牛头湾12-13号泊位等一批港航项目。目前,松下港区已建成生产性泊位10个,现有福清湾深水航道二期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2025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884万吨,有力支撑了福州新区粮油加工、钢铁冶金等产业集群的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松下港区建设支持力度,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汇报,争取将松下港区纳入部水运“十五五”规划重要港区名单。同时,积极配合发改部门,推动深水泊位建设、疏港铁路建设、智慧港口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层面在政策、资金等层面的支持,助力将松下港区打造为中印尼“两国双园”的核心物流枢纽。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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