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45号
废止,失效(
省发改委:
苏志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泉州南翼新城打造成闽台产业融合和情感融合示范样板的建议》(第1824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泉州南翼新城规划为泉州市南翼副中心城市、重要交通枢纽,正在积极打造闽台产业融合和情感融合示范样板。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泉州南翼新城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形成了G15沈海高速、S56南惠高速、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国道G324、G228、福厦高铁、福厦铁路、晋江机场等构成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交通条件较发达,已实现15分钟上高速、半小时到达机场和高铁站。苏志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十五五”规划畅通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议,对进一步提升泉州南部地区交通条件、助力泉州南翼新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我厅总体赞同并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支持推动:
一是关于新增“围头港新建1个5000吨级冷链专用泊位”事宜。目前该泊位未纳入省政府批复的《泉州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泉州港围头湾港区围头作业区也无可用陆域配套冷链专用泊位,且无法开展围填海。我厅将积极指导泉州市、晋江市结合已建的围头作业区1号、2号泊位堆场进行冷链作业。
二是关于“加密泉州-金门通勤航线至每日6班”事宜。鉴于“小三通”客运航线航班受两岸相关政策调整、两岸民众出行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不宜在相关规划中提出固定航班数。我厅将持续密切跟踪两岸政策动态及客流需求变化,适时引导参航企业优化“小三通”客运航线航班,满足两岸人员往来需要。
三是关于“启动泉金高速前期工作”事宜。目前省发改委已组织开展泉金高速“工可”审查,正在开展“工可”方案优化修编工作。我厅将会同省高指督促指导泉州市加强与厦门市的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项目“工可”路线方案,组织开展筹融资方案研究,推动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具备开工条件。
四是关于“将石井港纳入对台直航港口名录”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大陆港口(港区)名单已包含泉州港。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全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工作部署,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靠前服务,积极指导泉州市、晋江市、南安市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助力泉州南翼新城打造成闽台产业融合和情感融合示范样板。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李 星
联系电话:0591-8707712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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