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建函〔2026〕48号
废止,失效(
省发改委:
王清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180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群众出行保障能力的重要民生工程,聚焦高速公路、港口、客运场站等关键交通场景,统筹推进补能网络建设。
一、高速公路充电网络持续加密优化
我厅全力推动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与扩容提质,指导省高速集团聚焦服务区、交通枢纽等高频补能场景,加快构建“充电 + 换电”多元补能体系。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累计投营195座充电站,充电桩总数突破2000 根;在沈海、京台、长深等重点线路布局28座乘用车换电站、4 座重卡换电站,有效缓解长途出行补能焦虑,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坚实保障。
二、港口充换电设施加快布局建设
将港口充换电设施纳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统筹布局,推动厦门港、福州港等重点港区加快补能设施建设。2026年,厦门远海码头计划新开工建设17个充电桩,厦门港务集团、福州港务集团同步推进新能源重卡及配套充换电设施投用,持续拓展港口及周边区域补能网络,满足港区新能源重卡充换电需求,助力港口绿色低碳发展。
三、客运场站充电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我厅积极推动汽车客运站转型升级,鼓励利用站场富余场地建设充电桩并面向社会开放,有效提升县域及城乡结合部充电便利度。“十四五” 以来,我厅出台专项补助政策,对符合标准的客运站充电设施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场站建设积极性。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交通领域充换电设施布局,为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建设新时代新福建提供有力交通支撑。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林瞻
联系电话:0591-8707755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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