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科教函〔2026〕1号
废止,失效(
省发改委:
范燕霞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福建省重卡充电网络规范建设、实现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第1193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制定专项标准,填补规范空白”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重卡充换电设施的标准规范建设。一是在公路规划建设中,已明确要求将重卡充换电站纳入新建及改扩建公路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和同步建设。二是明确将“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纳入《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工作方案》(闽交科教〔2026〕4号)重点推动,配合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为后续标准制定提供相关支撑。
二、关于“实施‘场景穿透’计划,以需求定规划”的建议。我厅赞同“先定需求、后建网络”的思路,并已结合我省公路和港区等实际需求情况,在闽交科教〔2026〕4号文中推动落实:一是明确网络建设目标。即到2030年,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4554公里,力争建成重卡充换电站203座(充电站148座、换电站55座)。二是攻坚高速干线场景。2026年,重点在G15沈海、G3京台、G25长深、G72泉南、G76厦蓉、G1523甬莞等高速路段,力争建设重卡充电站30座、换电站10座。三是深化港口封闭场景应用。推动厦门港、福州港等重点港区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使用电动重卡,明确2030年全省沿海港口新能源重卡保有量不少于570辆。
三、关于“创新商业模式,分摊初始成本”的建议。我厅积极用好“两新”政策,降低重卡电动化的一次性投入门槛,加快制定出台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细则,支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优先更新为新能源重卡。
四、关于“推动省级重卡充电站平台互联,提升网络价值”的建议。我厅已推动实施平台互联互通相关工作。省高速集团已建成智慧能源运营管理平台,可实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测、数据统计和故障预警,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级平台建设,将重卡充换电设施接入,实现数据共享、功能协同。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卢 琛
联系电话:0591-8707713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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