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114号
省住建厅:
王惠燕代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进房屋基础数据融合共享的建议》(第103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数字住建”建设有利于推动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以不动产登记数据为依托的房屋基础数据融合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以用促建、建用结合,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全力服务保障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规则(试行)》(自然资办函〔2025〕1698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签订共享协议,明确共享内容、条件、方式、信息安全、共享责任等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便捷高效、安全防护措施周密、个人信息保护到位,助力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林博雯
联系电话:0597-8766577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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