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121号

2026-04-0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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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

《关于推进老旧社区自主更新 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的提案》(第20261019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我厅高度重视,立足部门职责,持续完善规划土地政策,不断优化规划审批流程,支持城市更新。

一、强化规划引领。一是有序推动详细规划编制。2024年10月,我厅印发《福建省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各市、县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体检评估成果,系统梳理低效用地情况,结合片区功能定位与民生需求,科学划定更新单元,按“单元-地块”层级体系,统筹配置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实现城市更新空间的精准治理与有序实施。二是鼓励空间复合高效利用。在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重点补齐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等民生设施,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切实提升空间品质与承载能力。三是优化规划动态调整程序。将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划分修改、动态维护和技术修正三种情形。明确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和单元详细规划强制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单元内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正向优化,可实施动态维护管理。同时,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研究制定详细规划调整细则,简化调整审批程序。

二、细化政策支持。一是支持完整社区建设。2026年1月,我厅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202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通知》政策文件,鼓励各地围绕打造15分钟生活圈,对于利用既有建筑、土地和地下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社区“一老一小”、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补齐城市短板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对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在保证安全和不减损周边地块相邻权益前提下,可按不低于现状条件进行控制。二是支持老旧小区自主更新。配合省住建厅研究起草《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危旧房屋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试行)》,支持老旧危旧房屋自主更新。在不对周边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更新改造后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为改善居住品质而建设的建筑底层架空层、地下室(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楼梯、公共走廊、电梯井、无障碍设施、外墙保温、公用配电房、通风管道和开放式公共景观休息设施等配套设施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厅,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持,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妥善处置城市更新实施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效率,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吴 炫

联系电话:0591-876656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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