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3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116号

2026-04-0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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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创新蓝碳交易机制赋能我省海洋生态修复的提案》(2026103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厅持续强化规划引领,立足重要海湾河口指导沿海地区科学谋划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海洋捕获和封存碳能力,为创新蓝碳交易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强化规划引领。指导沿海设区市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将统筹海洋开发保护作为专章进行部署,同时不断健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建立“省—市—县”多层级碳交易市场,探索搭建碳汇交易平台。印发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划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和12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同时指导沿海六市一区完成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构建了全省统一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2025年12月31日,我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福建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加强海岸带重点产业空间保障,科学规划养殖空间布局,划定全省渔业用海区面积12000多平方千米,合理协调渔业用海空间,支持碳汇渔业发展。

二、推进系统治理。“十四五”期间,我厅指导沿海地市立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等重要海湾河口谋划实施了18个中央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开展互花米草除治、红树林营造修复、防护林修复、沙滩补沙、后滨植被修复等措施,共修复滨海湿地4.56万亩,营造修复红树林1.29万亩,修复防护林6480亩,修复岸线86.5千米,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正在实施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同时指导沿海地区科学谋划新项目,通过生态修复手段稳步改善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蓝碳增量,为推动实现生态、经济效益的双向赋能转化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李灵瑞

联系电话:0591-8766719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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