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4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文旅建议〔2026〕5号
省农业农村厅:
吕锜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永安市开展乡村振兴片区组团发展试点及设立省级专项扶持资金的建议》(第144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文旅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积极推动文旅产业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文旅新产品、新业态,持续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已指导永安市霞鹤村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永安市贡川镇入选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结合吕锜代表提出的建议,立足自身职责,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支持永安县(市)开展乡村振兴片区组团发展试点等工作。一是在 2024—2028 年期间,我厅每年统筹5000 万元资金纳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相关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划拨至省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和管理使用,永安市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资金补助。二是指导永安市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旅资源,因地制宜策划包装招商项目,依托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等平台开展对外招商推介,培育文旅新产品、新业态;做好乡村旅游产品及精品线路宣传推介和文旅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领导署名:吴新斌
联 系 人:陈增强
联系电话:0591-87621183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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