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71号

2026-03-1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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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宋丰伟代表提出的《关于资源示范双轮发力 打造福建绿色发展样板的建议》(第1812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加快绿色产业转型部署,立足福建山海资源禀赋,紧扣“双碳”发展目标,我厅支持福建省核风光储氢一体化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做好要素保障。

一、强化指标保障。一是2025年统筹考虑经济、人口增长等因素,适当向优势地区倾斜,共将6.29万亩计划指标分解下达给九市一区,其中分配给福州、漳州、宁德三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共2.73万亩,由各地统筹保障福建省核风光储氢一体化省级示范区建设等绿色产业项目所需的用地需求,截至2025年底,福州、漳州、宁德三地仍剩余计划指标共2724亩,指标保障充足;二是我厅于今年1月向九市一区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79万亩,统筹保障绿色产业等项目用地需求。

二、主动靠前服务。2026年2月我厅印发《2026年度要素保障现场办公服务工作方案》,组建业务分队赴九市一区开展要素保障现场办公,合力破解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堵点难点,今年以来,已先后赴泉州、莆田、厦门等地开展现场办公,助力地方重点产业发展。

三、加强政策保障。近几年来,我厅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开门稳”、“开门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用地用海用矿要素保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等要素保障政策,通过合理规划选址、加强计划指标保障、灵活供地等多项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福建省核风光储氢一体化省级示范区建设等绿色产业项目用地用海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做好要素保障工作,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区用足、用好、用活具体保障措施,并通过现场办公服务等方式,协调解决项目用地中遇到的问题,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陈小宁

联系电话:0591-876609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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