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58号
省文旅厅:
郑德雄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民宿产业集群化社区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53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发展等规划,在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时,充分征求文旅部门意见,对已明确的文旅发展目标、民宿产业集群项目,统筹安排文旅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予以保障。对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零星文旅项目,通过独立城镇建设用地方式灵活保障。对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区域,支持运用“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地块图则作为项目规划依据。
二、鼓励复合利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明确支持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发展民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当地村民和外来投资者利用现有住房进行改造,鼓励村集体利用连片闲置房屋打造区域民宿集群。鼓励地方政府组织住建、文旅、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制定政策举措,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活化利用闲置公共建筑、存量老建筑发展乡村文旅产业。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谢志强
联系电话:0591-87665686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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